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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华电集团《电力安全工作规定》(中国华电安环制【2018】466号),对基层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实行三级控制。
依据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8〕471号),基层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每月组织本单位安全网活动,指导车间、班组专职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的工作。
依据华电集团《电力安全工作规定》(中国华电安环制【2018】466号),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依据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8〕471号),安全监督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岗级应不低于本企业同级生产技术主专业人员。
依据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8〕471号),安全监督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岗级应不低于本企业同级生产技术主专业人员。
依据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8〕471号),企业扩建时在工程监理招标阶段,应设置安全生产监督专职人员,明确其职责。
依据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8〕471号),企业扩建时在工程监理招标阶段,应设置安全生产监督专职人员,明确其职责。
依据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8〕471号),基层企业应按规定设立安全总监、安全监督部门,配齐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
依据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8〕471号),基层企业应按规定设立安全总监、安全监督部门,配齐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
依据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8〕471号),在发(承)包工作中,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