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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华电集团《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1]63号),安全检查人员在做好书面记录的同时,可以运用录音、摄影、摄像等技术手段,客观记录检查全过程;通报必须依法依规,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
依据华电集团《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1]63号),企业应加强宣传发动,引导一线员工积极参与,及时组织报道正反两方面典型,对于举报安全问题和隐患属实的,及时兑现奖励。
依据华电集团《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1]63号),上级检查时发现的问题是下级单位已经查出的问题或隐患,并已制定整改措施计划,不能再处罚。
依据华电集团《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1]63号),安全督查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杜绝违章作业”为目的。
依据华电集团《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1]63号),在安全检查中,企业领导应按照分工,亲自参加和督导分工范围内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安全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依据华电集团《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1]63号),企业安全监督、生产技术、工程管理等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部门(车间)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工作的指导、检查和问责问效等工作。
依据华电集团《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1]63号),安全检查自查工作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
依据华电集团《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1]63号),春季、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部署,企业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和监督,生产技术、工程管理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依据华电集团《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1]63号),专项检查一般包括上级或企业针对特定时段、重点工作或某类事故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
依据华电集团《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1]63号),专业检查一般包括企业自主开展的安全管理评估、专业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检验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