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82.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A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B
全部退赃、退赔的
C
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D
主动投案的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让我为您解析这道题目:
本题考查的是我国刑法中关于盗窃罪的特殊处理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虽然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情节轻微且具有法定情形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逐项分析:
A.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 正确。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采取从宽处理原则,考虑到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
- 示例:17岁的小王因一时糊涂偷了价值2000元的手机,属于这种情况。
B. 全部退赃、退赔的
- 正确。积极弥补受害人损失是重要的酌定情节。
- 示例:张某盗窃后主动将全部财物归还失主,并赔偿相关损失。
C. 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 正确。这是典型的被迫参与犯罪,主观恶性较小。
- 示例:李某被他人威胁而参与盗窃,事后未分得赃物。
D. 主动投案的
- 正确。自首是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 示例:赵某盗窃后良心不安,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选择ABCD的原因:
这些情形都体现了我国刑法中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当行为人具备上述情形时,即使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可以考虑不作为犯罪处理,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案件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不能仅凭单一因素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知识点:
盗窃情节轻可不作犯罪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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