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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上铁劳卫〔2018〕264号)规定,有关传染病疫情信息,按相关法律规定,铁路发生的由铁路运输企业发布。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上铁劳卫〔2018〕264号)规定,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站长或列车长可接受记者采访。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上铁劳卫〔2018〕264号)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Ⅱ、Ⅲ和Ⅳ四级。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8〕179号)中规定,经调查核实,投诉事实不清或属歪曲事实、诽谤、敲诈勒索、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可视为办结。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8〕179号)中规定,被投诉单位与旅客之间达成一致意见,投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的可视为办结。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8〕179号)中规定,旅客自愿对投诉内容要求撤诉的,不影响客运处对投诉问题的调查和定性处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8〕179号)中规定,对涉投单位故意避重就轻,隐瞒事实的,经核实,客运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升级定性处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8〕179号)中规定,站段可以让涉诉班组工作人员直接与旅客进行联系、沟通和处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8〕179号)中规定,旅客不认可投诉处理结果或对投诉处理不服的,但经集团公司客运部认定处理结果依法合规的视为投诉办结。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8〕179号)中规定,对较为突出、典型的投诉问题,由总公司客运处直接组织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