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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车站负责受理团体客户提交的办票资质申请,核实团体客户提供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在团体票管理系统中录入客户相关信息,并在<--NRC-->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对预订团体票批次达到月均3次及以上且自然年张数不少于<--NRC-->张的客户列为常客户,可享受团体票优先配票、优先审批等相关团体优惠政策。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退改规则中已支付票款的团体票可办理退票,不可办理<--NRC-->和改签业务,退票时均按规定收取退票费。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联程票仅限<--NRC-->办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团优”车票办理退票必须在<--NRC-->办理,需办理其中个别车票退票时,车站应重新计算“团优”人数。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车站发售<--NRC-->时,不得办理“团优”手续。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旅客所持的票面印有“团优”字样的车票,仅作为旅客的席位号,应与代用票共同使用,不得单独作为<--NRC-->。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通过办票资质审核的团体客户,登陆团体票网站,提交团体车票订单,预售期外可预订开车前<--NRC-->的车票,进入预售期内可预订开车前第7天至第28天的车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订票单位可通过站段团体票专窗或上铁国旅团体票受理处提报团体需求,可预订本局<--NRC-->车票(进港列车除外)。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需要资质审核的团体客户,需向车站提供团体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NRC-->、企事业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并在团体票专窗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