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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与境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行或者类似业务关系应当经高级管理层批准。
误付是指金融机构在办理存取款、货币兑换等业务过程中,将假币付出给客户的行为。
金融机构柜面发现假币后,应当由2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特殊情况下,被收缴人可以接触假币。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3号)等相关规定,建立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拒绝、阻挠、逃避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检查,或者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2号),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违反《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2号)第十三条、第十五条,拒绝、阻挠、逃避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检査,或者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反假货币培训工作的通知》规定,由各金融机构分管现金运营部门的负责人牵头成立反假货币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自主组织实施反假货币知识与技能培训考核工作,推动新机制尽快实施。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反假货币培训工作的通知》规定,由各金融机构要加强规划管理,以3年为一个培训周期,逐年制定培训计划,规划好年度参训人数,确保3年内现金从业人员全部轮训一遍,其中新上岗或调岗人员,上岗3个月内可以不接受培训。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反假货币培训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于目前持有《反假货币知识培训合格证》的现金从业人员,在《反假货币知识培训合格证》 3年有效期内(从发证之日起计算)可视同已通过金融机构自主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