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某高校学生王某,在考试中严重违纪被发现,学校因此对他做出了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但实际上王某一直没有离学校,仍与其他同学一样在学校学习,学校也同样收取王某的学费及其他须交的费用,而且每年给王某注册。但到毕业时,学校以王某被学校开除为由,拒绝发给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王某不服,向主管教育机关提出复议,主管教育机关审理后维持了学校的决定。王某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人民法院能否受理王某的诉讼请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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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2004年5月8日,第三人张木有向被告漳浦县人民政府提出海域使用申请。被告所属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于2004年7月5日作出初审意见:“该宗用海:一、符合海洋功能区划。二、界址、面积清楚。三、未设置使用权。”2004年7月12日,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填写海域使用审批呈报表,报被告批准。被告于2004年7月14日未进行听证条件下作出“同意办理”的审批意见,批准了第三人的申请,审批号为3506232004152。原告陈天山、陈火山于2004年5月6日向漳浦盐场海域管理站申请使用“乌坪嘴”西北侧海域,漳浦盐场海域管理站于2004年6月2日作出同意申请的意见,并向原告收取了海域使用金。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律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4)听证是否需要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1、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2004年5月8日,第三人张木有向被告漳浦县人民政府提出海域使用申请。被告所属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于2004年7月5日作出初审意见:“该宗用海:一、符合海洋功能区划。二、界址、面积清楚。三、未设置使用权。”2004年7月12日,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填写海域使用审批呈报表,报被告批准。被告于2004年7月14日未进行听证条件下作出“同意办理”的审批意见,批准了第三人的申请,审批号为3506232004152。原告陈天山、陈火山于2004年5月6日向漳浦盐场海域管理站申请使用“乌坪嘴”西北侧海域,漳浦盐场海域管理站于2004年6月2日作出同意申请的意见,并向原告收取了海域使用金。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律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3)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1、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2004年5月8日,第三人张木有向被告漳浦县人民政府提出海域使用申请。被告所属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于2004年7月5日作出初审意见:“该宗用海:一、符合海洋功能区划。二、界址、面积清楚。三、未设置使用权。”2004年7月12日,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填写海域使用审批呈报表,报被告批准。被告于2004年7月14日未进行听证条件下作出“同意办理”的审批意见,批准了第三人的申请,审批号为3506232004152。原告陈天山、陈火山于2004年5月6日向漳浦盐场海域管理站申请使用“乌坪嘴”西北侧海域,漳浦盐场海域管理站于2004年6月2日作出同意申请的意见,并向原告收取了海域使用金。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律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2)作出上题选择的法律依据()。
1、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2004年5月8日,第三人张木有向被告漳浦县人民政府提出海域使用申请。被告所属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于2004年7月5日作出初审意见:“该宗用海:一、符合海洋功能区划。二、界址、面积清楚。三、未设置使用权。”2004年7月12日,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填写海域使用审批呈报表,报被告批准。被告于2004年7月14日未进行听证条件下作出“同意办理”的审批意见,批准了第三人的申请,审批号为3506232004152。原告陈天山、陈火山于2004年5月6日向漳浦盐场海域管理站申请使用“乌坪嘴”西北侧海域,漳浦盐场海域管理站于2004年6月2日作出同意申请的意见,并向原告收取了海域使用金。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律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1)该案中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1、一件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响水县建设局,于2008年7月13日颁发给第三人响水县亨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编号为04003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第三人在本县城军民东路段开发房地产,其许可附件军民东路1号综合楼建设工程施工图纸(200436号图纸)设计在原告门前底层留有4米宽通道,给原告进行通行。第三人工程开工建设后,被告于2008年9月30日向县建筑设计院发公函,将原留在原告门前的通道变更西移21米左右。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律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5)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1、一件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响水县建设局,于2008年7月13日颁发给第三人响水县亨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编号为04003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第三人在本县城军民东路段开发房地产,其许可附件军民东路1号综合楼建设工程施工图纸(200436号图纸)设计在原告门前底层留有4米宽通道,给原告进行通行。第三人工程开工建设后,被告于2008年9月30日向县建筑设计院发公函,将原留在原告门前的通道变更西移21米左右。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律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4)上题选择的法律依据()。
1、一件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响水县建设局,于2008年7月13日颁发给第三人响水县亨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编号为04003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第三人在本县城军民东路段开发房地产,其许可附件军民东路1号综合楼建设工程施工图纸(200436号图纸)设计在原告门前底层留有4米宽通道,给原告进行通行。第三人工程开工建设后,被告于2008年9月30日向县建筑设计院发公函,将原留在原告门前的通道变更西移21米左右。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律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3)被告响水县建设局是否有权审核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一件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响水县建设局,于2008年7月13日颁发给第三人响水县亨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编号为04003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第三人在本县城军民东路段开发房地产,其许可附件军民东路1号综合楼建设工程施工图纸(200436号图纸)设计在原告门前底层留有4米宽通道,给原告进行通行。第三人工程开工建设后,被告于2008年9月30日向县建筑设计院发公函,将原留在原告门前的通道变更西移21米左右。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律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2)上题选择的法律依据()。
1、一件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响水县建设局,于2008年7月13日颁发给第三人响水县亨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编号为04003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第三人在本县城军民东路段开发房地产,其许可附件军民东路1号综合楼建设工程施工图纸(200436号图纸)设计在原告门前底层留有4米宽通道,给原告进行通行。第三人工程开工建设后,被告于2008年9月30日向县建筑设计院发公函,将原留在原告门前的通道变更西移21米左右。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律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1)该案中响水县建设局行为是否合法()。
2、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须缴纳增值税5000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5)下列选项中,行政诉讼中不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形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