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由派 遣单位负责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 的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 安全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 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 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 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 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主管的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 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员工以自愿原则佩戴、使用。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 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在特殊紧急情况下,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先上岗后培训。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 和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法》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 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 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被委 托机构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