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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国家电网营销〔2012〕1145号明确要求,居民阶梯电价免费用电基数减免具体操作方法为在每次发行电费时将低保户五保户免费电量对应的电价置为零,仅发行( )、不发行( ),免费电量参与分档电量、分时电量计算。
199、国家电网营销〔2012〕1145号明确要求,民政部门、供电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告知政策,低保户五保户携带( )(如交费卡、近期电费发票)等到供电企业营业厅办理申请业务,供电企业按核对无误并双方确认的低保户五保户清单对所列客户进行居民阶梯电价免费用电基数减免。
198、国家电网营销〔2012〕1145号明确要求,居民阶梯电价用电基数减免对于采用即收即退方式的,优先选择按清单口径退返的方法,即由民政部门定期出具包含户主姓名、户主关联的居民用电客户编号、家庭实际住址、享受政策起止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的( )和( )清单,供电企业按核对无误后的清单对所列客户进行减免。
197、国家电网营销〔2012〕1145号明确要求,居民阶梯电价“合表”客户的认定:原则上两个( )或( )个公安户口及以上合用一具电能表为一个“合表”客户。
196、国家电网营销〔2012〕1145号明确要求,居民阶梯电价“一户一表”客户的认定:原则上一个房产证明安装一具电能表为一个“一户一表”客户,在供电企业登记的“( )名称”应与房产证明上记录的( )名称一致。
195、国家电网财〔2016〕633号明确要求,选择( )计费方式的,申请减容、暂停应以日历月或抄表结算周期为基本单位。电力用户减容( )年内恢复的,按减容恢复办理;超过两年的按新装或增容手续办理。
194、国家电网财〔2016〕633号明确要求,电力用户(含新装、增容用户)申请减容、暂停用电,取消次数限制,但暂停时间每次应不少于( )日,每一日历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暂停超过( )个月的可由用户申请办理减容,减容期限不受时间限制。
193、国家电网财〔2016〕633号明确要求,申请最大需量核定值( )变压器容量和不通过变压器接入的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40%时,按容量总和(不含已办理减容、暂停业务的容量)的( )核定合同最大需量。
192、国家电网财〔2016〕633号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关要求,支持停产、半停产企业转型,明确放宽( )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放宽( )期限等要求。
191、国家电网财〔2016〕633号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关要求,支持( )、( )企业转型,明确放宽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放宽减容(暂停)期限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