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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关于从严直接作业环节管理杜绝严重违章行为的通知》(中国石化安技(2019)11号)规定,在严重违章行为停工整改期间,应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开展违章再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58、《关于从严直接作业环节管理杜绝严重违章行为的通知》(中国石化安技(2019)11号)规定,发现严重违章行为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明确停工的形式、时间、期限和整改要求。
457、《关于从严直接作业环节管理杜绝严重违章行为的通知》(中国石化安技(2019)11号)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强化直接作业环节管理,杜绝严重违章行为,有效遏制施工作业环节安全事故多发态势。( )
456、《中国石化全员安全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制度(中国石化(2019)2号)规定,对承包商及人员的严重违章应对企业责任人员连带记分。( )
455、《中国石化全员安全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制度(中国石化(2019)2号)规定,依据《中国石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南(试行)》安全管理制度认定的履职严重不力的应对责任人进行记分。( )
454、《中国石化全员安全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制度(中国石化(2019)2号)规定,发生被政府部门安全检查督查后通报存在问题、挂牌督办重大隐患、行政处罚或公开披露问题的,,不仅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记分,对相关责任人也进行记分。( )
453、《中国石化全员安全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制度(中国石化(2019)2号)规定,发生企业及上报集团公司级的生产安全、职业健康和公共安全事故(事件),应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记分,相关责任人不进行记分。
452、《中国石化全员安全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制度(中国石化(2019)2号)规定,在记分周期内,职工安全记分不因工作调动而清除。( )
451、《中国石化全员安全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制度(中国石化(20192号)规定,处级管理人员(含相当职级人员)记分周期为3年。
450、《中国石化全员安全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制度(中国石化(2019)2号)规定,安全记分采用10分记分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