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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少缴款处理期限不得超过30天,对超过期限未处理的少缴款,转同级运营财务部门先予垫付, 由其向责任单位追款,由责任单位赔偿。【出自《铁路旅客运输收入管理规程》】
359.营业窗口 ( 指客货营业单位、客运售票和货运制票收款窗口、客票代售点、 铁路无轨车站、 旅客列车班组等) 结账时,出现应缴款和实缴款不符时,列报溢收款、 短少款科目, 在进款交接款后的对账或收入管理部门的审核, 查出应缴款和实缴款不符时, 应当填发通知书列报相应科目, 处理时列报相应科目。【出自《铁路旅客运输收入管理规程》】
358.多、少收款超过150天无法处理时,少收款由责任者归还,责任者无力归还或少收款属单位责任的, 由单位负责归还,在责任单位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 多收款转运营财务部门列营业外收入。【出自《铁路旅客运输收入管理规程》】
357.收入管理部门审核客货票据查出多、少收款时,应当填发“ 票价订正通知书” “ 补款通知书” “ 退款通知书” , 通知原收款客货营业单位办理退补【出自《铁路旅客运输收入管理规程》】
356.到站单位查出发站原收运输费用计算错误造成少收款时, 应当发电报通知发站及其收入管理部门查询答复后办理补款, 补收款列其他收入科目。【出自《铁路旅客运输收入管理规程》】
354.客货营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客货票据及报表的自检、 互检、他检复核制度, 防止发生差错。【出自《铁路旅客运输收入管理规程》】
353.客货营业单位办理、或货物取消托运时,应当将原票据收回注销, 注明 “ 取消托运” 字样,当日办理时比照作废票据处理。【出自《铁路旅客运输收入管理规程》】
352.旅客、 托运人或收货人交纳预付款时, 受理单位应当填开“ 预付款存入凭证” 作为收款依据。【出自《铁路旅客运输收入管理规程》】
351.发送国际联运、 由发站计算核收国内段和国外段全程运杂费, 由发送运输企业审核列账, 代收的国外段运杂费报国际联运清算中心办理结算。【出自《铁路旅客运输收入管理规程》】
350.过境我国铁路旅客的卧铺票及补加费收据由列车长在旅客到达出境站以前收回, 并编制 “ 过境中国国际联运旅客客票统计单” 随 “ 车补进款单” 报本企业收入管理部门。【出自《铁路旅客运输收入管理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