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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材质衰减的方法有相对验证法和绝对法两种。
发现可疑波形时,可采用多种探伤方法进行综合判断。判定是裂纹缺陷时,波高幅度达到荧光屏垂直刻度满幅的80%时,退卸车轮采用磁粉探伤方法确认。
探伤过程中如果发现没有轮毂波(轮心波)出现,且始波后面有林状波及杂波出现(或提高灵敏度后有林状波及杂波出现),影响正常探伤时,则判定镶入部接触不良。
大裂纹的判定:可疑缺陷处于轴身外露部位时,须用磁粉探伤方法确认;可疑缺陷处于镶入部时,可用横波或小角度纵波探伤方法判定,如判定为裂纹须退卸车轮,返厂处理。
透声性能判定,车轴底面回波高度等于或高于荧光屏垂直刻度满幅的80%,判定为透声合格。
透声性能判定,验收区域:车轴端面中心至1/16半径范围以内区域,区域边界以探头中心为准。
探伤结束后,探伤人员应在《轮轴卡片》(车统—51)相应栏内签章;须填写或打印《铁路货车轮轴(轮对、车轴、车轮)超声波(磁粉)探伤记录》(车统—52A)。
轴颈根部或卸荷槽部位扫查时,轮轴应处于静止状态,探头指向中心孔,探头均匀受力,以不大于150mm/s的速度在轴端螺栓孔之间的环形区域内作往复移动,同时探头在3°~5°范围内摆动。
灵敏度确定后,在半轴实物试块上探测轴颈根部(卸荷槽)1mm深人工裂纹,应正常有效检出,波高幅度≥40%。
轴颈根部或卸荷槽部位探伤测距标定:将小角度纵波探头放置在TZS-R试块R面上,调整仪器,使A面下棱角和上棱角最高反射波的前沿分别对准荧光屏水平刻度的第2和第4大格,则每1大格代表水平距离40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