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29.旅客在列车上被挤伤、烫伤时,均属于列车责任。【出自乌铁办客[2021]16号《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细则》】
28.列车工作人员过错致旅客误下车、背门下车、在不办理乘降的车站(包括区间停车)下车、列车运行中开启车门造成人身伤害的。【出自乌铁办客[2021]16号《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细则》】
27.由于车门未锁造成旅客跳车、坠车或站内背门下车造成旅客伤害的不属于列车责任。【出自乌铁办客[2021]16号《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细则》】
26.旅客意外伤害铁路运输企业责任分为车站责任和列车责任。【出自乌铁办客[2021]16号《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细则》】
25.因列车客运人员的过失造成旅客挤伤、烫伤时,属于列车责任。【出自乌铁办客[2021]16号《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细则》】
24.由于车站客运人员的职务行为和设施设备的原因给旅客造成的伤害,属于车站责任。【出自乌铁办客[2021]16号《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细则》】
23.旅客人身伤害事故的种类分为死亡、重伤、轻伤、事苗。【出自乌铁办客[2021]16号《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细则》】
22.旅客或无票人员在站内或列车上发生急病时,应立即送医院抢救。(部竞赛题)【出自乌铁办客[2021]16号《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细则》】
21.旅客人身伤害事故按程度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伤亡事故、事故苗子。【出自乌铁办客[2021]16号《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细则》】
20.乘务人员在企业内候班室、外地公寓、客车宿营车等处候班、间休期间,发生与生产活动、设备有关的责任事故造成伤亡,列责任事故。【出自[2007]铁道部令第30号《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