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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站、车办理电子客票改签时,应确认收回报销凭证是否加盖托运印章。原电子客票已办理托运的,改签后应重新为旅客换取报销凭证,并在背面注明“原票已托运”字样并加盖站名戳。【25客运部客管〔2020〕51号-电子客票托运的有关规定】
299.列车播放视频时可以大声外放声音。【出自《乌铁客[2021]74号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客运站车音频视频管理实施细则》】
298.对售票厅(处)、候车室、站台、进站口、出站口等不同区域采取分区广播方式,但播放各区域通用的信息除外。【出自《乌铁客[2021]74号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客运站车音频视频管理实施细则》】
297.车站客运服务信息显示屏不得播放广告。【出自《乌铁客[2021]74号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客运站车音频视频管理实施细则》】
296.持有各种铁路乘车证的铁路员工允许乘坐时速200公里动车组二等车,但须办理签证后乘车。【出自乌铁客[2021]373《动车组列车旅客运输管理暂行办法>>】
295.除按规定持证检查工作人员以外,时速200公里动车组不能使用铁路乘车证。【出自乌铁客[2021]373《动车组列车旅客运输管理暂行办法>>】
294.任何部门、单位需在客运车间、班组设置台账资料时,均需经本级归口管理部门会签或审批后方可设置。【出自《客运系统车间、班组台账资料管理办法》(铁办客〔2021〕3号)】
293.铁路局集团公司及站段自行设置的台账编号由铁路局集团公司客运部或站段自行确定。【出自《客运系统车间、班组台账资料管理办法》(铁办客〔2021〕3号)】
292.现场作业岗位配备资料可利用岗位办公电脑存储。【出自《客运系统车间、班组台账资料管理办法》(铁办客〔2021〕3号)】
291.班组台账资料填写规范、清晰、准确、修改及时,按照时效保管完整。【出自《客运系统车间、班组台账资料管理办法》(铁办客〔202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