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39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注册登记时,查验岗应当审查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和警报器等是否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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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点:
消防车等注册查验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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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对查验不合格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查验不合格原因。
4.1.1以下内容属于《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要求汽车注册登记时新增的查验项目是()。
3.2.160对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送检机动车,人工检验时应重点检查损伤部位和损伤情况,属于使用年限在10年以内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增加底盘动态检验、车辆底盘部件检查。
3.2.159对实车技术参数违反机动车国家安全标准的机动车产品,无论其《公告》是否有效,均应取证、退办、报违规,不得办理登记。
3.2.158注册登记时,对客车、货车(三轮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五轴及五轴以上专项作业车除外)、乘用车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查验防抱制动装置。
3.2.157在用车更换发动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上不需要记载有更换后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
3.2.156专用客车可以不安装行驶记录仪。
3.2.155所有客车发动机舱应安装自动灭火装置。
3.2.154核定乘坐人数大于或等于10人的商务车属于GB7258—2017国家标准定义的客车。
3.2.153由非封闭式货车改装、虽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但不属于专项作业车的汽车,按照GB7258—2017的规定属于货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