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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包括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罚款。( )
70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69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68构成法律责任要件的心理状态,是指行为主体的主观故意和主观过失,通称主观过错。( )
100.背景资料:某厂进行职工安全教育,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厂长甲为大家系统讲解了我国安全管理方针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的原理与原则、事故致因理论、事故预防原理与基本原则等。甲讲,所谓系统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部分组成的有机整体。甲进一步说,所谓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是”人受伤害的原因只能是某种能量的转移”,能量逆流作用于人体造成伤害可分为两类:第一类伤害是由于施加了超过局部或全身性损伤阈值的能量引起的;第二类伤害是由影响了局部或全身性能量交换引起的。在一定条件下,某种形式的能量能否产生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伤害及伤害的严重程度取决于能量大小、能量集中程度、接触能量的人体部位、接触能量时间长短和频率以及能量的种类。(2)在其他条件不变时,能量作用于人体的时间越短,对人体的伤害越严重。这种说法()。
100.背景资料:某厂进行职工安全教育,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厂长甲为大家系统讲解了我国安全管理方针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的原理与原则、事故致因理论、事故预防原理与基本原则等。甲讲,所谓系统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部分组成的有机整体。甲进一步说,所谓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是”人受伤害的原因只能是某种能量的转移”,能量逆流作用于人体造成伤害可分为两类:第一类伤害是由于施加了超过局部或全身性损伤阈值的能量引起的;第二类伤害是由影响了局部或全身性能量交换引起的。在一定条件下,某种形式的能量能否产生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伤害及伤害的严重程度取决于能量大小、能量集中程度、接触能量的人体部位、接触能量时间长短和频率以及能量的种类。(1)中毒属于第二类伤害,这种说法()。
99.2014年10月29日下午15:00左右,某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徐某带领2名工人到某斜拉桥6号主墩左幅塔顶进行施工吊篮吊臂工字钢的焊装作业,由于塔顶平台预埋钢筋导致吊臂工字钢无法焊接就位,于是徐某操作电焊钳将3根016mm的挡位钢筋熔断,焊接了第一根吊臂工字钢。16:00许,在熔断第二根吊臂工字钢位置的钢筋时,徐某发现塔顶有烟冒出,再往下察看,发现22#索靠塔外边部位包裹的彩条布出现明火。由于塔顶没有灭火器,徐某等人在尝试多种方法试图灭火无效后,联系下方人员用塔吊运送灭火器。约16:10左右,22#索燃烧部位断裂,缆索坠落时损坏现场配电箱造成塔吊停机,救援中断后火势没有得到控制;至17:10左右,6号桥墩左幅塔上共有9根斜拉索因火灾受损相继被拉断。火情于18:00左右被扑灭。事故共造成6号桥墩左幅塔9根斜拉索被拉断,断索侧桥面下沉约2192mm、未断索一侧桥面下沉约916mm,部分桥面出现裂纹,事故中无人员伤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58.57万元。(2) 该起事故中,因未造成人员伤亡,因此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99.2014年10月29日下午15:00左右,某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徐某带领2名工人到某斜拉桥6号主墩左幅塔顶进行施工吊篮吊臂工字钢的焊装作业,由于塔顶平台预埋钢筋导致吊臂工字钢无法焊接就位,于是徐某操作电焊钳将3根016mm的挡位钢筋熔断,焊接了第一根吊臂工字钢。16:00许,在熔断第二根吊臂工字钢位置的钢筋时,徐某发现塔顶有烟冒出,再往下察看,发现22#索靠塔外边部位包裹的彩条布出现明火。由于塔顶没有灭火器,徐某等人在尝试多种方法试图灭火无效后,联系下方人员用塔吊运送灭火器。约16:10左右,22#索燃烧部位断裂,缆索坠落时损坏现场配电箱造成塔吊停机,救援中断后火势没有得到控制;至17:10左右,6号桥墩左幅塔上共有9根斜拉索因火灾受损相继被拉断。火情于18:00左右被扑灭。事故共造成6号桥墩左幅塔9根斜拉索被拉断,断索侧桥面下沉约2192mm、未断索一侧桥面下沉约916mm,部分桥面出现裂纹,事故中无人员伤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58.57万元。(1)该事故的性质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98.《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双车道施工便道宽度不宜小于6.5米,单车道施工便道宽度不宜小于4.5米。
97.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