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个人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个人信用报告的查询和使用必须遵循“授权查询、合法使用、信息保密”的原则。不得超权限查询和使用;严禁向与业务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泄露个人信用信息。
商业银行应当将流动性风险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定期审查和评价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银监会应当定期监测商业银行的所有表内外项目在不同时间段的合同期限错配情况,并分析其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合同期限错配情况的分析和监测可以涵盖隔夜、7天 、14天、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2年、3年、5年和5年以上等多个时间段。相关参考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各个时间段的流动性缺口和流动性缺口率。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其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风险水平、组织架构及市场影响力,充分考虑压力测试结果,制定有效的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确保其可以应对紧急情况下的流动性需求。商业银行应当至少每年对应急计划进行一次测试和评估,必要时进行修订。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外币合计和重要币种分别进行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开展其他个人理财业务活动,不需要审批,但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审慎经营原则,建立健全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建立清晰的服务价格制定、调整和信息披露流程,严格执行内部授权管理。
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委托人的其他债务性资金(国务院有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发放委托贷款。
商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责利匹配、审慎经营的原则。
联席会议审议批准事项,涉及设定和调整企业联合授信额度、启动和解除风险预警、制定和修订成员银行协议和银企协议等重大事 项,应经占成员银行债权总金额三分之二以上比例成员银行及全体成员银行过半数同意;其他事项应经占成员银行债权总金额二分之一以上比例成员银行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