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购物中心分为超大型、大区域型、大型区域型和中小型地方型
B、 所有购物中心都应设置停车场
C、 超大型、大区域型的购物中心其营业面积应在25000㎡以上
D、 超大型、大区域型的购物中心要附设有公共交通换乘站
答案:B
解析:解析:
A、 购物中心分为超大型、大区域型、大型区域型和中小型地方型
B、 所有购物中心都应设置停车场
C、 超大型、大区域型的购物中心其营业面积应在25000㎡以上
D、 超大型、大区域型的购物中心要附设有公共交通换乘站
答案:B
解析:解析:
A. 70m
B. 5m
C. 10m
D. 20m
解析:解析: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规定,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
A. 无
B.
C.
D.
解析:解析:《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6.6.1条规定,台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并不宜小于0.10m,踏步应防滑。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当高差不足2级时,应按坡道设置。
A. 混凝土管
B. 铸铁管
C. 钢管
D. 工程塑料管
解析:解析:常用的给水管材料有铸铁管、钢管和预应力混凝土管。小口径可用白铁管和塑料管。金属管要注意防腐蚀,铸铁管常用水泥砂浆涂衬内壁。
A. 当地市政部门煤气供应点所能供应的煤气量、煤气压力、发热量及其化学分析
B. 接管点至工程项目引入点的距离,以及接管点的坐标、标高、管径
C. 冷凝水的排放系统设备价格
D. 煤气的供应价格
解析:解析:《建筑设计资料集》第5集中,采用煤气能源燃料时无冷凝水的排放系统要求。
A. 在门诊部入口附近可设置车辆停放场地,但在急诊部入口附近不得设置车辆停放场地
B. 在门诊部、急诊部入口附近均不得设置车辆停放场地
C. 在门诊部、急诊部入口附近均设置车辆停放场地
D. 在急诊部入口附近可设置车辆停放场地,但在门诊部入口附近不得设置车辆停放场地
解析:解析:参见《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第4.2.3条规定,在门诊、急诊和住院用房等入口附近均应设车辆停放场地。
A. 建筑物屋顶的雨水应集中引入地面透水区域,如绿地、透水地面
B. 用地内的庭院、停车库、人行道、自行车道等地段应用透水材铺装,或建设汇流设施将雨水引入透水区
C. 景观水池应设计建设成雨水贮存设施
D. 草坪、绿地不能滞留雨水,且其应高出周围地面
解析:解析:《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地内雨水资源利用的暂行规定》规定,雨水利用应因地制宜,工程一般采用就地入渗和贮存利用等方式。(1)如果地面硬化利用类型为建筑物屋顶,其雨水应集中引入地面透水区域,如绿地、透水路面等,进行蓄渗回灌或者引入储水设施蓄存利用。(2)如果地面硬化利用类型为建设工程的庭院、广场、停车场及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等,应首先按照建设标准选用透水材料铺装,或建设汇流设施将雨水引入透水区域蓄渗回灌或引入储水设施蓄存利用。(3)如果地面硬化利用类型为城市主干道、交通主干道等基础设施,其路面雨水应结合沿线的绿化灌溉,设计建设利用设施。(4)建设工程的附属设施应与雨水利用工程相结合。景观水池应设计建设为雨水贮存设施,草坪绿地应设计建设为雨水滞留设施。用于滞留雨水的绿地须低于周围地面,但与地面高差最大不应超过20cm。
A. 以集中建设为主、配建为辅
B. 可以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
C. 可以在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内建设
D. 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以下
解析:解析:(1)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以配建为主,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2)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3)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应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以下。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认真落实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A. 窗槛墙,窗边墙为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烧体
B. 高度不低于0.8的不燃烧实体裙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
C. 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沿用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可采用岩棉或矿棉)
D. 当外墙面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时,其填充材料可为难燃烧材料
解析:解析:参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2.5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不应小于0.8m。当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实体墙确有困难时,可设置防火玻璃墙,但高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单、多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0h。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要求。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0m;小于1.0m时,应在开口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0.6m的隔板。实体墙、防火挑檐和隔板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均不应低于相应耐火等级建筑外墙的要求。6.2.6建筑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处采取符合本规范第6.2.5条规定的防火措施,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A. A
B. B
C. C
D. D
解析:解析:
A. 紧急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1㎡
B. 固定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2㎡
C. 超高层建筑避难层(间)不能作为紧急避震疏散场所
D. 紧急避震疏散场所的服务半径宜为500m,固定避震疏散场所的服务半径宜为2~3km
解析:解析:《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规定:8.2.8避震疏散场所每位避震人员的平均有效避难面积,应符合:(1)紧急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1㎡,但起紧急避震疏散场所作用的超高层建筑避难层(间)的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0.2㎡;(2)固定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2㎡。8.2.9避震疏散场地的规模:紧急避震疏散场地的用地不宜小于0.1h㎡,固定避震疏散场地不宜小于1h㎡,中心避震疏散场地不宜小于50h㎡。8.2.10紧急避震疏散场所的服务半径宜为500m,步行大约10min之内可以到达;固定避震疏散场所的服务半径宜为2~3km,步行大约1h之内可以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