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B、
C、
D、
答案:C
解析:解析:《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11.0.2.4条规定,绿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2条的规定: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他围墙、院墙算到墙脚。(2)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面积为准进行计算。(3)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3条的规定: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m;当小区路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时算到道路红线;距房屋墙脚1.5m。(4)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应符合本规范要求;至少有一个面面向小区路,或向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10m的组团级主路敞开,并向其开设绿地的主要出入口和满足本规范附录A第A.0.4条的规定。(5)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算到红线。
A、
B、
C、
D、
答案:C
解析:解析:《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11.0.2.4条规定,绿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2条的规定: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他围墙、院墙算到墙脚。(2)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面积为准进行计算。(3)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3条的规定: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m;当小区路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时算到道路红线;距房屋墙脚1.5m。(4)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应符合本规范要求;至少有一个面面向小区路,或向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10m的组团级主路敞开,并向其开设绿地的主要出入口和满足本规范附录A第A.0.4条的规定。(5)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算到红线。
A.
B.
C.
D.
解析:解析:
A. 环境卫生车辆通往该设施的倒车距离不应大于30m
B. 通往该设施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4m
C. 在该设施前应有120㎡的空地以便环卫车辆调头作业
D. 通往该设施通道的道路载重应有2吨以上
解析:解析:《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第6.0.6条规定,环境卫生车辆通往工作点倒车距离不应大于30m,在环卫车辆必须调头的作业点应有150㎡的空地。
A. 150m
B. 300m
C. 500m
D. 800m
解析:解析:纵坡为5%~6%时限制坡长为800m。
A. 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B. 合营双方签约
C. 招收新职员进行技术培训
D.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解析:解析:根据外商投资项目建设程序:①项目建议书;②可行性研究报告;③对外签约;④批准证书;⑤申请登记等设计前期工作内容。项目建议书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正式获得批准立项,方可进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工作阶段。
A. 不占良田,尽量利用荒山、山坡和沼泽地
B. 尽量靠近城市,以利用城市已有的公共设施
C. 场地用地要充裕和卫生条件良好
D. 对居民区有污染的工厂,应位于生活居民区污染系数最小的方位侧
解析:解析:参见《建筑设计资料集-5》,居民区场址的选择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①要有足够的用地面积和良好的卫生条件,有危害性的工厂应位于居住区夏季最小风向频率的下风侧并要有一定的防护地带;②配合城市建设,宜靠近现有城市,以便利用城市已有的公共设施;③靠近工厂,职工上下班步行不宜超过30min,高原与高寒地区步行不宜超过15~20min。
A. 新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公共绿地总指标不应少于1.5㎡/人
B. 居住区应根据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
C. 小区的中心公共绿地至少应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
D. 带状的公共绿地为便于布置游憩设施,宽度不应小于12m
解析:解析:D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中指出,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应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小于400㎡的要求。
A. 0.2%~0.5%
B. 0.5%~1.0%
C. 0.3%~2.5%
D. 0.5%~7.0%
解析:解析:
A. 一般木造结构
B. 钢筋混凝土结构(工厂生产)
C. 轻钢结构(工厂生产)
D. 劲性钢筋混凝土结构(单元式集合住宅)
解析:解析:
A. 不限
B. 9m
C. 13m
D. 6m
解析:解析:
A. 应符合已审定的设计
B. 方案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
C. 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但不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以及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
D. 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
解析:解析: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审批的要求:①应符合已审定的设计方案;②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③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④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的依据;⑤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⑥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