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5m
B、 3.0m
C、 5.0m
D、 6.0m
答案:C
解析:解析:
A、 1.5m
B、 3.0m
C、 5.0m
D、 6.0m
答案:C
解析:解析:
A. 92
B. 92
C. 92
D. 92
解析:解析:《总图制图标准》第2.3.1条规定,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足时以“0”补齐。详图宜以毫米为单位,如不以毫米为单位,应另加说明。
A. 地上敷设
B. 地下敷设
C. 地上架空敷设
D. 地上地下相结合敷设
解析:解析:《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10.0.2.3宜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地下管线的走向宜沿道路或与主体建筑平行布置,并力求线型顺直、短捷和适当集中,尽量减少转弯,并应使管线之间及管线与道路之间尽量减少交叉。
A. 由室外地面到建筑物最高点之间的高度值
B. 建筑槽口或女儿墙的标高值
C. 由室外地面到建筑檐口或女儿墙之间的高度值
D. 建筑物最高点的标高值
解析:解析:参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A.0.1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2)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3)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A. 管线不宜横穿公共绿地和庭院绿地
B. 管线与乔木或灌木中心之间最小水平距离应为0.5m至1.0m
C. 特殊情况可采用绿化树木根颈中心至地下管线外缘的最小距离控制
D. 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后减少其最小水平净距
解析:解析:B项,根据《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乔木、灌木与各种管线的水平距离为1.0~1.5m。
A. 30°
B. 45°
C. 60°
D. 75°
解析:解析:《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8.0.5.2条规定,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A. 不可采用无抗震墙的钢筋混凝土板柱结构
B. 可采用砌体墙和钢筋混凝土墙的混合结构
C. 不可采用内框架结构
D. 底部框架一抗震墙体系中,其底部的抗震墙不应采用砌体抗震墙
解析:解析:由于板柱结构(无抗震墙者)抗震性能较差,北京市建筑设计院1992年出版的《结构专业技术措施》中规定,对于未设抗震墙的板柱结构在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的地区,层数不能超过四层,房屋总高不能超过16m;7度区为三层及12m,8度区为二层及8m。《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7章的适用范围是烧结普通黏土砖、烧结多孔黏土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及材料性能满足要求的烧结砖和蒸压砖砌体承重的多层房屋,以及底层或底部二层框架一抗震墙和多层的多排柱内框架砖砌体房屋。多层砌体房屋中采用砌体墙和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混合承重的结构类型,在建筑方案和结构布置上超出了抗震规范第7章的适用范围,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属于超规范、规程设计。多层内框架结构楼房,虽然内部用钢筋混凝土承重,外围用砖墙承重,但这类房屋底层开间大,空间也大,上层则用轻质隔墙隔成小房间,这样下层整体性和刚性都差,上层则隔墙多,头重脚轻,在7度地震多数会出现轻微破坏,8度地震作用下,可能会出现中等破坏,即房屋承重构件轻微破坏,局部有明显裂缝,个别非承重构件破坏严重,需要修理方可使用。底层框架砌体抗震墙,底层的纵横墙数量较少且平面布置不对称,而上部砖房则纵横墙的间距较密,上部砖房的侧移刚度较底层大得多,在强烈地震作用下,由于底层的抗侧力刚度和极限承载能力相对于第二层薄弱,结构将在底层率先屈服、进入弹塑性状态,并将产生变形集中的现象。底层的率先破坏将危及整个房屋的安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对这类房屋的总层数给予了较严格的限制,即6、7度区不宜超过六层,8度区不宜超过五层,9度区不宜超过三层。
A. 大型建筑工程是指15000㎡以上的建筑
B. 建筑总平面布置或小区规划设计根据工程复杂程度按3万~5万元ha计算收费
C. 建筑工程的复杂程度分为Ⅲ级
D. 基本设计收费要完全按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中的标准收费,不得添加各种系数提高收费标准
解析:解析:
A. 平坡地、缓坡地、陡坡地、急坡地
B. 平坡地、缓坡地、急坡地、陡坡地
C. 缓坡地、平坡地、陡坡地、急坡地
D. 缓坡地、平坡地、急坡地、陡坡地
解析:解析:
A. 1.5m
B. 2.0m
C. 2.5m
D. 3.0m
解析:解析:参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8.0.2.4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
A. 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
B. 车行与人行应合并以便简化道路系统
C. 主要道路宜平缓
D. 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
解析:解析:《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8.0.4条规定,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①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②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③主要道路宜平缓;④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