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整理导入 AI智能整理导入
×
首页 题库中心 社会主义知识练习 题目详情
C9A72DD623600001CAD216A517E0A580
社会主义知识练习
2,758
单选题

998.甲因与乙的买卖合同纠纷而诉至法院,要求乙支付欠款8000元。在庭审过程中乙提
出甲父曾借其1万元,要求用欠款抵债并偿还其2000元。对此,法院处理正确的是()

A
 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
B
 将两诉合并审理
C
 追加甲父为第三人
D
 告知被告乙另行起诉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本题中甲是原告,乙是被告,乙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诉的原告即甲,而非甲父,因此乙要求抵债不构成反诉,不可以合并审理
社会主义知识练习

扫码进入小程序
随时随地练习

关闭
专为自学备考人员打造
试题通
自助导入本地题库
试题通
多种刷题考试模式
试题通
本地离线答题搜题
试题通
扫码考试方便快捷
试题通
海量试题每日更新
试题通
欢迎登录试题通
可以使用以下方式扫码登陆
试题通
使用APP登录
试题通
使用微信登录
xiaochengxu
联系电话:
400-660-3606
xiaochengx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