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对初次违规,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再次违规的,给予行政处分。
营业场所安全设施主要包括:营业室、金库、守库室的围墙等建筑防范措施,以及门、窗、重要通道的防盗设施。
总行设安全保卫部;各分支机构设保卫工作负责人;营业网点设专(兼)职安全员。
安全保卫工作基本任务是“五防一保”,即防火灾、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治安灾害事故,保证员工人身和单位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安全保卫工作方针: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
我行安全保卫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因违规被处罚处理的人员对处罚处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保卫部门书面提出复议,保卫部门应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30日内做出复审决定,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处罚处理决定的执行。
我行安全保卫责任追究制度规定,虽未造成经济损失,但严重损害本行信誉,造成恶劣影响的,对机关部室、营业部、分(支)行、分理处(储蓄所)负责人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我行安全保卫责任追究制度规定,造成1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除承担相应责任的经济损失外,对机关部室、营业部、分(支)行、分理处(储蓄所)负责人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我行安全保卫责任追究制度规定,造成5-10万元经济损失的,除承担相应责任的经济损失外,对机关部室、营业部、分(支)行、分理处(储蓄所)负责人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
我行安全保卫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对造成5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承担相应责任的经济损失外,对机关部室、营业部、分(支)行、分理处(储蓄所)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