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64、开展资金业务,应根据本行社的资金规模、风险特点和管理水平,建立权责明确、岗位制衡的组织结构,做到前台交易、中台风控、后台结算相互分离与制约 ( )
63、各行社开展资金营运的授权授信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原则上“年定”。授权授信因素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动态调整。 ( )
45、各行社开展理财业务,应当确保理财业务与其他业务相分离,理财产品与其代销的金融产品相分离,理财产品之间相分离,理财业务操作与其他业务操作相分离。 ( )
44、严格禁止理财业务人员将理财产品与本网点的储蓄存款或贷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禁止利用有意隐瞒或歪曲重要风险信息等欺骗手段销售理财产品。 ( )
43、各行社不得销售无市场分析预测、无风险评级、不能独立测算的理财产品,不得销售风险收益严重不对称的含有复杂金融衍生工具的理财产品。 ( )
42、可以将其他金融机构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直接标记本行社标识后作为自有理财产品销售。 ( )
11、在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中,如投资者投资态度为保守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评定不得高于稳健型。 ( )
10、对于同主体发行的投资组合、同类产品过往业绩和风险水平等因素基本相同的系列产品,尽调小组可对系列产品进行统风险评级,不再对单期产品分别评级。 ( )
9、尽调小组会议审议首次评审未通过,需再次提交常务委员会或小组审议的事项,需有充足的理由,会议可采用现场、视频方式召开 ( )
8、代销资产管理产品业务成员行社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评审使用尽职调查成果,视同执行必要的尽职调查见证程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