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1、固定行车设备定期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当时不能解决的,要安排计划,限期完成,并进行复查;需要上级解决的,要按程序上报。《行规》第5条
1、固定行车设备定期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设备管理单位要及时解决;对危及行车安全的,须立即采取措施。《行规》第5条
1、各种建(构)筑物、电线路、管道及渡槽跨越铁路,横穿路基,或在桥梁上下、涵洞内通过铁路的设计。需工务处牵头负责,以公文予以明确。《行规》第4条
1、特殊地段因条件限制,信号机需设于右侧;信号设备联锁关系的临时变更或停止使用。需电务处牵头负责,以公文予以明确。《行规》第4条
1、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修建各种建(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需集团公司工务处批准(确定、同意)。《行规》第4条
1、供电部门须向相关使用部门、单位提供区间和股道接触网最低高度、供电分段示意图,分相、分段绝缘器、接触网终点标、电力机车禁停标位置及隔离开关使用办法。线路部分挂网时的挂网长度。《行规》第1条
1、货运部门须向相关使用部门、单位提供办理鲜活货物运输作业和货车洗刷消毒作业的项目、作业地点、设施及其作业条件。固定防护信号牌(灯)的安设位置。《行规》第1条
1、工务部门须向相关使用部门、单位提供的应急技术资料:管内设备示意图;线桥隧等设备图表(标明隧道、桥梁紧急疏散通道,及安全门、作业门设置位置)。《行规》第1条
1、电务部门须向相关使用部门、单位提供电务通信、信号设备建筑限界,对侵限设备应注明具体侵限部位及侵限数据。《行规》第1条
1、工务部门须向相关使用部门、单位提供工务设备建筑限界,对侵限设备应注明具体侵限部位及侵限数据。《行规》第1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