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 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规 定,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 关报检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 )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和( ),对需要添 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
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
(散装产品除 外)
(散装产品除 外)、安全数 据单样本,如 是外文样本, 应提供对应的 中文翻译件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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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SN/T 0370.2-2009《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2部分:性能检验》要求,钢塑复合桶进行跌落试验前,不需要将试验样品及其内装物的温度降至-18℃或更低。
根据SN/T 0370.2-2009《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2部分:性能检验》要求,单层无缝边的袋类包装容器进行跌落试验时,每个样品需跌落3次。
根据SN/T 0370.2-2009《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2部分:性能检验》要求,单层有缝边的袋类包装容器进行跌落试验时,每个样品需跌落2次。
根据SN/T 0370.2-2009《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2部分:性能检验》要求,箱类包装容器进行跌落试验时需要5个试验样品。
根据SN/T 0370.2-2009《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2部分:性能检验》要求,桶类包装容器进行跌落试验时需要6个试验样品。
根据SN/T 0370.2-2009《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2部分:性能检验》要求,对于公路和铁路运输方式,对拟装闪点不大于61℃易燃液体的塑料桶.塑料罐和复合容器(塑料材料)(6HA1除外)应进行渗透性试验。
根据SN/T 0370.2-2009《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2部分:性能检验》要求,纸和纤维板容器的检验准备,应在规定的环境中预处理,其中最优选择的是:温度温度23℃±2℃和相对湿度55%±2%。
根据SN/T 0370.2-2009《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2部分:性能检验》要求,进行性能检验前,纸和纤维板容器的检验准备,应在规定的温度和相对湿度的环境下至少放置12h。
根据SN/T 0370.2-2009《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2部分:性能检验》要求,对装液体的容器进行跌落试验,当使用其他物质代替待运物质时,该物质应与待运物质具有相似的相对密度和粘度。
根据SN/T 0370.2-2009《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2部分:性能检验》要求,当使用其他物质代替待运物质对装固体的容器进行跌落试验时,该物质应与待运物质具有相同的物理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