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商标保护
B、 建立制度
C、 转让限制
D、 禁止转让
E、 呼吁保护
答案:ABC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权利的取得、使用与管理。rnrn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可以采取商标保护,可以在商标法中章节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地理标志;建立制度保护;转让限制等。
A、 商标保护
B、 建立制度
C、 转让限制
D、 禁止转让
E、 呼吁保护
答案:ABC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权利的取得、使用与管理。rnrn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可以采取商标保护,可以在商标法中章节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地理标志;建立制度保护;转让限制等。
A. 将“五角星”文字商标使用于油漆商品上
B. 将“小黄米”文字商标使用于小米产品上
C. 将“明亮”文字商标使用于灯泡商品上
D. 将“红高粱”文字商标使用于高粱酿制的白酒类商品上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商标的禁止条件。根据《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用“五角星”作为文字商标是允许的。故A选项不当选。《商标法》第11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缺乏显著性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小黄米”属于小米的质量或者主要原料,反映其颜色等,故B选项当选。而“明亮”作为文字商标用在灯泡上,表示其用途或者功能,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于灯泡上,故C也当选。“红高梁”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主要原料,不能在高粱酒上获得注册。故D选项当选。
A. 王某申请布图设计获准登记后,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发现该登记不符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规定集成电路和布图设计用语定义的,可以予以撤销
B. 李某申请布图设计获准登记后,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发现该布图设计不具有独创性,应当予以撤销
C. 外国人Sam创作的布图设计申请布图设计获准登记后,其所属国没有同中国签订有关布图设计保护协议,也没有与中国共同参加有关布图设计保护国际条约,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发现后,也可以予以撤销
D. 孙某申请布图设计获准登记后,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发现该布图设计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超过10年,应当予以撤销
解析:解析: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获准登记后,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发现该登记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①不符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规定集成电路和布图设计用语定义的。②外国人创作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没有首先在中国境内投入商业利用的;外国人创作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其创作者所属国没有同中国签订有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协议,或者没有与中国共同参加有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国际条约。③申请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不具有独创性。④延及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超过15年。
A. 可以适当调整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
B. 可以适当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C. 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
D. 可以适当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解析:解析:权利要求的修改有四个“不得”。①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②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③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④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A. 独占使用权
B. 排他使用权
C. 强制许可
D. 一般使用权
解析:解析:强制许可是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在某种特定前提下,国家可以对某些专利进行强制许可,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被许可方还需要向专利权人支付许可使用费。
A. 普通商标
B. 商品商标
C. 服务商标
D. 证明商标
E. 集体商标
解析:解析:按照商标使用载体不同,商标可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A. 行政和解
B. 行政执法
C. 专利行政裁决
D. 专利诉讼
E. 专利仲裁
解析:解析:专利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主要包括专利行政裁决、行政执法、专利诉讼、专利仲裁等四种形式,专利和解是专利诉讼或专利仲裁的结果,并不属于一种独立的纠纷解决方式。
A. 核心专利分析
B. 重点技术发展线路分析
C. 专利风险预警分析
D. 技术空白点分析
解析:解析:专利风险预警的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和行为规范、应对措施等,来降低或消除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在风险不可避免时尽量减小给创新主体或市场主体带来的损失。企业参加展会,面临竞争对手专利控诉的风险,因此要提前做好专利风险预警分析。
A.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标的
B.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对商标进行描述性使用的
C.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对商标进行指示性使用的
D.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教育活动中再现注册商标的
E.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解析:解析:对商标进行描述性使用、指示性使用不在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之内,因此不构成侵权。在教育活动中再现注册商标的,不属于商业性使用,因此不构成侵权。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标,或者是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
A. 注册商标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局可依职权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B. 注册商标系代理人未经授权而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注册的,商标局可依职权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C. 注册商标系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的,任何人均可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D. 当事人对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 注册商标一旦被宣告无效,则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自无效宣告请求裁定生效之日起不存在
解析:解析: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商标局可依职权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任何人也可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五条(防止因代理关系、代表关系或其他合同、业务关系导致商标被抢注)的,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当事人对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注册商标一旦被宣告无效,则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