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B、 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C、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D、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确定数额的5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E、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答案:ABCE
解析:解析:此题考查的是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计算方式。侵犯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5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A、 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B、 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C、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D、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确定数额的5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E、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答案:ABCE
解析:解析:此题考查的是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计算方式。侵犯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5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A. 1个月后
B. 1周后
C. 1年后
D. 3个月后
解析:解析: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否则,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考虑。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后补充证据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一般不予考虑。
A. 专利侵权诉讼、贸易调查
B. 专利侵权诉讼、海关扣押
C. 贸易调查、展会纠纷
D. 贸易调查、海关扣押
解析:解析:从我国企业遇到的海外专利风险类型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专利侵权诉讼;海外展会专利纠纷;贸易调查,代表性的如美国的“337调查”;海关扣押。奔马公司遭遇竞争对手的产品侵权诉讼属于专利侵权诉讼纠纷,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调查则属于贸易调查的范畴。
A. 3
B. 5
C. 10
D. 15
解析:解析: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使用人应为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生产经营者。
A. 很强
B. 一般
C. 不强
D. 无法确定
解析:解析:专利资产应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因此每项专利均具有独特性,专利资产之间的可比性不强。
A. 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
B.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的名称可以仅以数字组成
C.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的特异性,是指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明显区别于在递交申请以前已知的植物品种
D.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的一致性,是指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一致
解析:解析: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仅以数字组成的名称不得用于品种命名。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特异性,即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明显区别于在递交申请以前已知的植物品种。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一致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一致。
A. 10
B. 15
C. 30
D. 60
解析:解析:当事人对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A. 建立商标侵权数据库
B. 提前做好商标侵权的解决方案,如发现侵权行为,立即启动解决方案,将损失降到最低
C. 做好公司自己的商标管理,做好海内外的商标布局等
D. 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解析:解析:企业海外商标风险预警及应急机制的内容为:①建立商标侵权数据库,检索并收集侵权近似商标,确认这些近似商标是否已获得授权,如果已获得授权可以提出无效申请,如果未经过注册,尽可能的申请相同或者相类似的商标保护或者在公示期的商标提出异议使其不能获得授权,就是一种防御性商标体系②提前做好商标侵权的解决方案,如发现侵权行为,立即启动解决方案,将损失降到最低;③做好公司自己的商标管理,做好海内外的商标布局等,D选项不包含在内。
A. 中心限定原则
B. 周边限定原则
C. 合理边界原则
D. 折衷原则
解析:解析:长期以来,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方面形成了三种代表性的原则,分别是中心限定原则、周边限定原则和折衷原则。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严格以权利要求的文字记载为唯一依据,不允许对权利要求作任何其他扩展解释,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范围就是专利保护的最大范围,这是周边限定原则的内容。
A. 许可包括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以及普通实施许可
B. 在独占实施许可有效期间,被许可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包括专利权人本人)都不得实施该项专利,只有被许可人享有实施该项专利的权利
C. 排他实施许可中专利权人本人仍保留实施权
D. 普通实施许可下,专利权人可以再许可他人实施专利
解析:解析:独占实施许可是指在独占实施许可有效期间,被许可人以外的任何人,包括专利权人本人,都不得实施该项专利,只有被许可人享有实施该项专利的权利的许可方式。
A. 行为人在获得含有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时,不知道其中含有非法复制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而将其投入商业利用的
B. 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并进行评价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在此基础上,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C. 未经许可以商业目的销售含有受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
D. 未经许可复制受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中具有独创性的部分
E. 未经许可将已经投放市场的受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再次商业利用的
解析:解析:不视为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行为类型包括:①反向工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进行评价、分析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在此基础上,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行为;②权利穷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穷竭,是指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含有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由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或者经其许可投放市场后,其权利已经用尽,他人再次商业利用的,无须征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许可,并无须向其支付报酬;③善意免责。行为人在获得含有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时,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其中含有非法复制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而将其投入商业利用的,不视为侵权,此处行为人即为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