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专利行政纠纷
B、 专利侵权诉讼
C、 海外展会专利纠纷
D、 专利诉讼纠纷
E、 海关扣押
答案:BCE
解析:解析:从我国企业遇到的海外专利纠纷的类型来看,主要包括:①专利侵权诉讼;②海外展会专利纠纷;③贸易调查,具有代表性的如美国的“337调查”;④海关扣押;⑤其他海外专利纠纷。
A、 专利行政纠纷
B、 专利侵权诉讼
C、 海外展会专利纠纷
D、 专利诉讼纠纷
E、 海关扣押
答案:BCE
解析:解析:从我国企业遇到的海外专利纠纷的类型来看,主要包括:①专利侵权诉讼;②海外展会专利纠纷;③贸易调查,具有代表性的如美国的“337调查”;④海关扣押;⑤其他海外专利纠纷。
A. 赔偿损失
B. 返还原物
C. 请求恢复原状
D. 停止侵害
E. 罚款
解析:解析:知识产权的民事救济措施主要采取请求停止侵害和请求赔偿损失的方法。BC两项,由于知识产权客体具有非物质性特征,因此在知识产权侵权之诉中,知识产权主体并不能援用请求恢复原状、返还原物的传统民事救济方法。E项,罚款属于行政责任形式。
A.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标的
B.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对商标进行描述性使用的
C.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对商标进行指示性使用的
D.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教育活动中再现注册商标的
E.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解析:解析:对商标进行描述性使用、指示性使用不在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之内,因此不构成侵权。在教育活动中再现注册商标的,不属于商业性使用,因此不构成侵权。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标,或者是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
A. 继承
B. 创作行为
C. 许可
D. 发明创造行为
E. 合同转让
解析:解析:在知识产权领域,继受取得的原因大致分为两类:①合同转让,他人可以通过与知识产权人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取得知识产权;②继承,包括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A. 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B. 限制劳动者的择业自由
C. 限制人才的合理流动
D. 提升个人专业素养
解析:解析:设立竞业限制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而非限制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和人才的合理流动。现实中,职工在工作中掌握和积累的知识、经验和技能,除属于单位的商业秘密的情形外,构成其人格的组成部分,职工离职后有自主利用的自由。
A. 乙公司有权单独提起诉讼,要求丙公司的茶馆停止使用“华夏椰子风”
B. 在甲公司明确表示不起诉丙公司的情况下,乙公司才有权提起诉讼,要求丙公司的茶馆停止使用“华夏椰子风”
C. 乙公司只能和甲公司一起提起诉讼,要求丙公司的茶馆停止使用“华夏椰子风”
D. 乙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的茶馆停止使用“华夏椰子风”
解析:解析:独占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将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内以约定的方式使用,而许可人在上述约定范围内不得使用该商标。独占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享有独占使用权,有权就商标侵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公司之间的商标使用许可属于独占许可,因此乙公司有权单独起诉丙公司。
A. 自动取得
B. 登记取得
C. 继受取得
D. 原始取得
E. 公布取得
解析:解析:依据权利的取得是否以权利人的意思为转移,知识产权的取得方式可以分为:①原始取得,一般是指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②继受取得,一般是指基于所有人和继受人之间的双方合意。
A. 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B. 在申请日以前1年内,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C. 在申请日以前1年内,在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D. 在申请日以前1年内,在中国政府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多次展出的
解析:解析:《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A. 0.667
B. 0.5
C. 0.333
D. 0.25
解析:解析:4(2+4)=66.7%
A. 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
B. 早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雏形时期,地域性的特点就同知识产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C. 除国家之间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
D. 国民待遇原则的规定是对知识产权地域性特点的重要补充
E. 中国和日本都是WTO的成员国,在中国获得的专利权在日本同样能够获得承认和保护
解析:解析:E项,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是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专利权属于知识产权。
A. 需由文化主管部门批准
B. 需由宣传主管部门批准
C. 需由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批准
D. 不需要任何部门批准
解析:解析:根据著作权的自动保护原则,作者依国民待遇原则在其他同盟成员国享有和行使其作品的著作权,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