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布达佩斯条约》
B、 《专利合作条约》
C、 《尼斯协定》
D、 《巴黎公约》
E、 《马德里协定》
答案:ABE
解析:解析:国际知识产权条约按其性质可以分为三类:①提供实质性知识产权保护的条约,如《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日内瓦公约》等;②便于在多国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条约,如《专利合作条约》《马德里协定》《布达佩斯条约》等;③建立相关国际分类的条约,如《尼斯协定》《维也纳协定》等。
A、 《布达佩斯条约》
B、 《专利合作条约》
C、 《尼斯协定》
D、 《巴黎公约》
E、 《马德里协定》
答案:ABE
解析:解析:国际知识产权条约按其性质可以分为三类:①提供实质性知识产权保护的条约,如《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日内瓦公约》等;②便于在多国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条约,如《专利合作条约》《马德里协定》《布达佩斯条约》等;③建立相关国际分类的条约,如《尼斯协定》《维也纳协定》等。
A. 专利行政纠纷可以分为对专利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对专利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和对专利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等三大类
B. 专利行政纠纷的事由主要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C. 纠纷当事人之间具有特定的行政管理法律关系
D. 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纠纷解决途径
解析:解析:专利行政纠纷有多种,根据引起纠纷的不同事由,可以分为对专利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对专利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和对专利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等三大类。与其他类型的专利纠纷有很大的不同,专利行政纠纷的纠纷当事人之间具有特定的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纠纷的争议事由源于特定的具体行政行为,纠纷的解决途径法定,通常只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这两种,不适用自行协商。
A. 专利行政诉讼被告具有单一性
B. 专利行政诉讼管辖具有特定性
C. 专利行政诉讼具有交叉性
D. 专利行政诉讼具有双重性
E. 专利行政诉讼具有全面性
解析:解析:专利行政诉讼的特点如下:rnrn(1)专利行政诉讼被告具有单一性。即被告是国家专利局或者专利复审委员会。rnrn(2)专利行政诉讼管辖具有特定性。由于国家专利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均在北京,因此以国家专利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作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均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rnrn(3)专利行政诉讼具有交叉性。在专利行政案件中,如果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发明无效或者维持发明专利权的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专利行政案件,绝大多数是由于专利侵权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提出反诉而形成的。
A. 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
B. 公民为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C. 公民利用自身职务的有利条件所创作的作品
D. 内容与公民的工作职务直接相关的作品
解析:解析:职务作品是由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A. 未成年人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 法人
D. 机器人
解析:解析: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作者,创作是事实行为,不论公民是否成年,是否具备完全行为都可以实施此行为。法律没有规定机器人可以作为作者。
A. 甲公司有权禁止他人在快餐馆上使用“江城子”商标
B. 甲公司有权禁止他人在旅馆上使用“江城子”商标
C. 甲公司有权禁止他人在方便面上使用“江城子”商标
D. 甲公司有权禁止他人在饭店上使用“江城了”商标
E. 甲公司有权禁止华丰市江城子公园使用“江城子”名称
解析:解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不仅包括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擅自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同时还包括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擅自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有权禁止他人在与自己核定的商品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有权禁止他人以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侵害自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餐馆与快餐馆、旅馆、饭店属于类似服务,方便面、公园与餐馆不属于类似的商品或服务,“江城子”与“江城了”属于近似商标。
A. 交叉许可如果排他,则法律效力与排他许可相当
B. 交叉许可的效力等级高于分许可
C. 交叉许可的效力等级高于排他许可
D. 交叉许可的效力等级高于普通许可
E. 交叉许可的效力等级等于普通许可
解析:解析:在专利有效期内,专利权人可以灵活地授权不同的对象在不同范围内实施其专利技术,为专利权人带来可观的收益。依照这一范围可以将专利许可方式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分许可、交叉许可等五类,其效力等级排序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分许可,交叉许可的法律效力视许可约定的排他与否而定,如果排他,则效力与排他许可相当,反之则与普通许可相当。
A. 伪造他人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标识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B. 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行使规定职权时,当事人可以拒绝
C. 相关行政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应当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
D. 侵犯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只能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解析:解析:此题考查的是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专用权侵犯地理标志行为的法律责任。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行使规定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相关行政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侵犯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A. 专利的实施
B. 专利的运用
C. 专利的开发
D. 专利的维护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专利运用的概念。专利运用是指从战略战术的角度充分利用专利的各种属性,实现专利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变,谋求获取最佳经济效益的总称,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A. 该剧本版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 该剧本版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转让
C. 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合同无效
D. 乙获得的十万元报酬应当合理分配给甲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合作作品的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rn享有。故A项内容正确,不选。rn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财产权,但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人身权专属于著作权人,不允许转让。故B项内容正确,不选。rn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本题中,甲、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所以甲、乙共同享有剧本的著作权。rn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上述规定,合作作者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因此,乙有权与丙公司签订许可合同,将该剧本摄制权许可给丙公司使用。故C项内容错误.应选。rn同上,因为甲、乙共同享有剧本的著作权,所以乙通过与第三人签订许可合同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甲。故D项内容正确,不选。
A. 都由有关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进行
B. 对结果不服的都可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
C. 都可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
D. 程序的提起都可依职权或依申请提起
解析:解析:ABC三项,专利行政执法与行政裁决都由有关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对当事人的侵权纠纷尤其是损害赔偿纠纷都可进行调解,对结果不服,依事由的不同可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D项,行政裁决只能依申请而启动,行政执法可依申请,也可依职权而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