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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题库
2,180
多选题

129.商标局受理了一批商标注册申请,审查过程中均未发现在先申请。商标局应当依法驳回下列哪些注册申请?()

A
 将“五角星”文字商标使用于油漆商品上
B
 将“小黄米”文字商标使用于小米产品上
C
 将“明亮”文字商标使用于灯泡商品上
D
 将“红高粱”文字商标使用于高粱酿制的白酒类商品上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CD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商标的禁止条件。根据《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用“五角星”作为文字商标是允许的。故A选项不当选。《商标法》第11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缺乏显著性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小黄米”属于小米的质量或者主要原料,反映其颜色等,故B选项当选。而“明亮”作为文字商标用在灯泡上,表示其用途或者功能,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于灯泡上,故C也当选。“红高梁”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主要原料,不能在高粱酒上获得注册。故D选项当选。

相关知识点: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情形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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