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巴黎公约》为葡萄酒和烈酒提供了更严格的保护,即使在没有误导公众的风险的情况下,也提供地理标志保护
B、 《里斯本协定》的日内瓦文本和斯德哥尔摩文本是包含关系,成员方不可自主选择加入斯德哥尔摩文本或日内瓦文本
C、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建立了第一个全球性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
D、 地理标志的国际保护始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答案:C
解析:解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为葡萄酒和烈酒提供了更严格的保护,即使在没有误导公众的风险的情况下,也提供地理标志保护。《里斯本协定》日内瓦文本和斯德哥尔摩文本是平行关系,即不存在包含关系,成员方可以选择加入斯德哥尔摩文本也可以选择加人日内瓦文本。地理标志的国际保护始于《巴黎公约》。
A、 《巴黎公约》为葡萄酒和烈酒提供了更严格的保护,即使在没有误导公众的风险的情况下,也提供地理标志保护
B、 《里斯本协定》的日内瓦文本和斯德哥尔摩文本是包含关系,成员方不可自主选择加入斯德哥尔摩文本或日内瓦文本
C、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建立了第一个全球性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
D、 地理标志的国际保护始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答案:C
解析:解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为葡萄酒和烈酒提供了更严格的保护,即使在没有误导公众的风险的情况下,也提供地理标志保护。《里斯本协定》日内瓦文本和斯德哥尔摩文本是平行关系,即不存在包含关系,成员方可以选择加入斯德哥尔摩文本也可以选择加人日内瓦文本。地理标志的国际保护始于《巴黎公约》。
A. 《巴黎公约》
B. 《维也纳协定》
C. 《伯尔尼公约》
D. 《日内瓦公约》
E. 《布达佩斯条约》
解析:解析:国际知识产权条约按其性质可以分为三类,其中一类是提供实质性知识产权保护的条约,如《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日内瓦公约》等。
A. 专利侵权纠纷
B. 专利权属纠纷
C. 专利合同纠纷
D. 专利行政纠纷
解析:解析:专利纠纷归纳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专利权属纠纷、专利侵权纠纷、专利合同纠纷和专利行政纠纷等四大主要类别。专利权属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在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方面发生的争执。题中,退休职工老王与原单位就一项发明成果是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产生纠纷,属于专利权属纠纷中的申请权权属纠纷。
A. 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B. 被处以罚款
C. 被没收侵权产品
D. 被查封侵权产品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包括:①停止侵权;②赔偿损失。
A.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B. 申请人提出临时禁令申请应当提供担保
C. 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临时禁令申请之时起48小时内作出裁定是否批准,不能延长
D. 临时禁令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停止有关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解析:解析: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申请人提出临时禁令申请应当提供担保。临时禁令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停止有关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临时禁令申请之时起48小时内作出裁定是否批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48小时。因此,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时间是可以延长的。
A. 中欧协定没有将我国的调味品纳入地理标志产品
B.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双边协定
C. 2019年12月,中欧代表签署联合声明,宣布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谈判结束
D. 中欧地理标志谈判于2011年正式启动,经历了22轮磋商,历时8年。协定互相认可保护制度、采用司法保护、坚持互保数量对等、妥善处理异议
解析:解析: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双边协定,显示了中方对中欧双边经贸关系的高度重视。中欧协定纳入的地理标志产品既包括欧洲的葡萄酒、烈酒、奶制品和肉制品等,也包括我国的白酒、黄酒、茶叶、调味品、中药材、果品等。此外,协定还对我国的手工艺品地理标志给予了特别关注。中欧地理标志谈判于2011年正式启动,经历了22轮磋商,历时8年。协定互相认可保护制度、采用行政保护、坚持互保数量对等、妥善处理异议。2019年11月6日,中欧代表签署联合声明,宣布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谈判结束。
A. 李某创作完成该作品
B. 李某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
C. 出版社收到该作品原稿
D. 该书首发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凡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就享有著作权,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A. 影响力
B. 知名度
C. 商誉
D. 信誉度
解析:解析:商标的信誉度是指商标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及其相关服务得到消费者肯定和信任程度的指标。
A. —种经批准用于国防安全而设计的枪械自动扣扳机装置
B. —种制作人体义肢的测量方法
C. 一种抓取支付密码的软件
D. —种用转基因方法培育的红色马铃薯的新品种
解析:解析:经批准用于国防安全而设计的武器的结构设计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制作人体义肢的测量方法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或方法,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抓取支付密码的软件属于违反法律的技术。用转基因方法培育的红色马铃薯的新品种属于植物新品种,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A. 他人在申请日前以相同内容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在申请日之后公布
B. 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在国内公开使用
C. 在申请日前12个月内在国外的出版物上公开发表
D. 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在中国政府举办的国家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解析:解析:《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A. 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
B. 对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审查
C. 对商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服务以外商品项目上申请注册商标的审查
D. 对代理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注册被代理人的商标的审查
解析:解析:禁止性规定的审查,是审查注册申请是否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的规定。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商标法》第四条(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第十条(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第十一条(缺乏显著性的标志),第十二条(缺乏显著特征的三维标志)以及第十九条第四款(商标代理机构不得申请注册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