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人为创作作品而复印他人作品
B、 出版社为进行科学研究翻译他人作品并出版
C、 广播电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D、 报纸转载其他报刊上已经发表的诗歌
答案:A
解析:解析: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但出版超出了这一范围。广播电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报纸转载其他报刊上已经发表的诗歌属于法定许可的范畴。
A、 个人为创作作品而复印他人作品
B、 出版社为进行科学研究翻译他人作品并出版
C、 广播电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D、 报纸转载其他报刊上已经发表的诗歌
答案:A
解析:解析: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但出版超出了这一范围。广播电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报纸转载其他报刊上已经发表的诗歌属于法定许可的范畴。
A. 2倍
B. 3倍
C. 4倍
D. 5倍
解析:解析: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A. 独占使用权
B. 排他使用权
C. —般使用权
D. 回馈使用权
解析:解析:所谓独占使用权,是在双方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只把专利技术转让给某一特定受让方,受让方不得再转让,转让方也不得在合同规定范围内使用和销售该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
A. 知识产权方针
B. 知识产权手册
C. 本标准要求形成文件的程序和记录
D. 质量管理手册
E.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解析:解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知识产权方针、知识产权手册、本标准要求形成文件的程序和记录。
A. 无形性
B. 时间性
C. 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
D. 专有性
解析:解析: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民法物权的本质特性。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或称为智力成果),是无形无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知识产权与相关权利的本质区别,不是所谓该项权利的无形性,而在于其权利客体即知识产品的非物质性特征。知识产品的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的有形而言的,它具有与动产、不动产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
A.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是商标审查时判断商品或者服务是否类似的依据
B.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是按照尼斯分类原则和标准,结合中国国情而制定的
C.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商品和服务分为48个类别
D.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依据商品的功能、原料、生产工艺、销售场所以及服务的性质、目的、内容等相同或类似标准,将商品和服务分为不同的类别
解析:解析:《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依据商品的功能、原料、生产工艺、销售场所以及服务的性质、目的、内容等相同或类似标准,将商品和服务分为45个类别。
A. 非商业化的育种及其他科研活动,可以不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也不向其支付使用费
B. 农民自繁自用授权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可以不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但应当向其支付使用费
C. 农民自繁自用授权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可以不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也不向其支付使用费
D. 强制许可无须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也不向其支付使用费
E. 强制许可无须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但应当向其支付使用费
解析:解析:所谓独占权,就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但是,非商业化的育种及其他科研活动、农民自繁自用授权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可以不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也不向其支付使用费。此外,强制许可也无须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但应当付给品种权所有人合理的使用费。
A. 民事诉讼
B. 行政诉讼
C. 协商和解
D. 刑事诉讼
E. 仲裁
解析:解析:司法救济是指人民法院通过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在商标侵权纠纷诉讼案件中保护当事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A. 自发明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第13个月
B. 自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第6个月
C. 自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第3个月
D. 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第6个月
E. 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第13个月
解析:解析: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A. 专利申请权
B. 获取专利的权利
C. 专利权
D. 专利使用权
解析:解析:专利申请权是指在就发明创造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之后,专利权申请人享有的是否继续进行专利申请程序、是否转让专利申请的权利。
A. 共同共有
B. 按份共有
C. 按比例共有
D. 按权限共有
E. 分项持有
解析:解析:共有的专利资产质押需要征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专利资产的共有分“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