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商标注册人
B、 商标设计人
C、 商标制作人
D、 商标使用人
答案:A
解析:解析:注册商标的主要目的在于取得专用其商标的权利,即由法律赋予商标注册人在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专门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据此,商标权的主体为商标注册人。
A、 商标注册人
B、 商标设计人
C、 商标制作人
D、 商标使用人
答案:A
解析:解析:注册商标的主要目的在于取得专用其商标的权利,即由法律赋予商标注册人在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专门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据此,商标权的主体为商标注册人。
A. 企业应该在语言、法律制度程序以及知识产权专业性等方面做好人才储备
B. 为了加强海外专利布局,企业应注重外围专利的积累
C. 为了加强成本管理,应当尽量避免聘用国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D. 为了控制诉讼成本,国内被诉企业应该积极联合应诉
解析:解析:A项,由于语言、法律制度程序以及知识产权专业性等原因,一般企业较难把握和主导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进程和结果,因此,企业应该从这些角度做好人才储备。B项,为了加强海外专利布局,企业除了应当加强核心专利布局外,还应该注重外围专利的积累。C项,能力较强、水平较高、对华友好的国外服务机构是企业应对海外专利诉讼的有力帮手。D项,为了控制诉讼成本,国内被诉企业应该积极联合应诉。
A. 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 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戊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专利独占实施权
D. 庚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具有地域性。独占实施许可,意味着在特定法域内,除了被许可人之外,包括许可人在内的所有人均不得再使用该专利。普通许可,意味着在特定法域内,除了被许可人之外,许可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专利,同时还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该专利。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独占实施合同效力范围限于中国的地域之内,因此,甲公司又在A国的地域内许可丙公司使用的行为不构成违约,A项错误。rn乙公司只是享有在中国地域内的专有实施权,并没有权利授权丁公司在A国地域内使用专利的权利,其行为构成违约,故B项正确。rn丙公司经甲公司合法授权取得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权,因此丙公司制造该专利产品是合法的。戊公司从丙公司处进口该专利产品,属于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行为。根据《专利法》第69条的规定,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因此戊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故C项错误。rn庚公司从A国的丁公司进口这些产品,而丁公司没有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因此,庚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专利权,故D项正确。
A. 甲设计的新交通规则,能缓解道路拥堵,可获得方法发明专利权
B. 乙设计的新型医用心脏起搏器,能迅速使心脏重新跳动,该起搏器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C. 丙通过转基因方法合成一种新细菌,可过滤汽油的杂质,该细菌属动物新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D. 丁设计的儿童水杯,其新颖而独特的造型既富美感,又能防止杯子滑落,该水杯既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也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A项错误:《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甲设计的新交通规则,虽然能够缓解道路拥堵,但是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不能申请专利。rnB项错误:《专利法》第22条第1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乙设计的新型医用心脏起搏器,能迅速使心脏重新跳动,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特点,可以申请专利,故该说法错误。rnC项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123条第2款第7项的规定,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7)植物新品种;……这是对《专利法》第25条的变更。rnD项正确:《专利法》第2条第4款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丁设计的儿童水杯,其新颖而独特的造型既富美感,又能防止杯子滑落,既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也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本题选D。
A. 原始作品
B. 专有作品
C. 独创作品
D. 收益作品
解析:解析:从价值上来说,原始作品与衍生作品互相影响、互为基础。
A. 甲的小说必须在我国或A国发表才能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B. 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属于演绎作品
C. 丙只需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D. 丁杂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还应当分别征得甲、乙的同意,但只需向丙支付报酬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演绎作品的著作权。《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故A项错误。rn演绎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行为。《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故B项正确。rn使用演绎作品要经过双重甚至多重许可。rn《著作权法》第35条规定:“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故C项错误,丙应征得甲和乙的同意并支付报酬。rn由此,D项也错误。丁杂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还应当分别征得甲、乙的同意,并需向甲、乙、丙支付报酬。
A. 发现了导致骨癌的特殊遗传基因
B. 发明了一套帮助骨折病人尽快康复的理疗器械
C. 发明了如何精确诊断股骨头坏死的方法
D. 发明了一种高效治疗软骨病的中药制品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故A属于科学发现,不能授予专利,不当选;C项属于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方法,不能授予专利,不当选。B、D两项均可授予专利,当选。
A. 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只能为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范围内的自然人或代理机构
B. 申请人应经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其申请注册
C. 外国人不可在我国申请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
D. 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需提供经认证的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我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解析:解析:此题考查的是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保护的地理标志的申请主体。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为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范围内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提供经认证的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A. 自然事件
B. 法律行为
C. 事实行为
D. 人为事件
解析:解析:在知识产品的生产、开发活动中,创作行为或发明创造行为在本质上属于事实行为,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智力劳动取得知识产品创造者的身份。
A. 商标交易
B. 独占许可
C. 排他许可
D. 普通许可
E. 商标收购
解析:解析:一般情形下,根据许可的方式,商标使用许可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①独占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将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内以约定的方式使用,而许可人在上述约定范围内不得使用该商标。②排他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将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内以约定的方式使用,商标注册人在上述约定范围也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在上述约定范围内使用该注册商标。③普通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A. 6个月
B. 12个月
C. 18个月
D. 24个月
解析:解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可以通过续展的方式延长。续展申请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提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