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商标使用载体
B、 商标构成要素
C、 商标与使用者的关系
D、 商标的作用
答案:A
解析:解析:按照商标使用载体不同划分,商标可以分为:①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相区分而使用的标志;②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
A、 商标使用载体
B、 商标构成要素
C、 商标与使用者的关系
D、 商标的作用
答案:A
解析:解析:按照商标使用载体不同划分,商标可以分为:①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相区分而使用的标志;②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
A. 永久的品牌
B. 短暂的品牌
C. 临时的品牌
D. 长久的品牌
解析:解析:续展的后果是将你的注册商标转换成一个永久的品牌,其蕴藏地商业价值是巨大的。
A. 原始著作权人
B. 内国著作权人
C. 外国著作权人
D. 外部著作权人
E. 继受著作权人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著作权客体、主体。rnrn根据著作权取得方式的不同,可将著作权的主体分为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
A. 通过合法途径下载受技术措施保护的作品后,对附加在作品之上的技术措施进行去除,并向公众提供该不受技术措施保护的作品
B. 故意进口主要用于规避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
C. 破解软件的密码
D. 购买制造规避技术措施的设备
解析:解析:一种典型的直接规避行为是在通过合法途径下载受技术措施保护的作品后,对附加在作品之上的技术措施进行去除,并向公众提供该不受技术措施保护的作品。构成间接规避行为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是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主要用于规避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二是故意为他人规避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
A. 保护式专利布局
B. 对抗式专利布局
C. 储备式专利布局
D. 运营式专利布局
解析:解析:储备式定位的专利布局则着眼于未来,需要注重挖掘和部署一定数量的具备行业控制力的专利,更强调前瞻性申请和储备性申请。
A. 36万元
B. 45万元
C. 54万元
D. 90万元
解析:解析:重置成本=90x(1-60%)=36万元。
A. 注册商标侵犯在先著作权的
B. 注册商标连续3年未使用的
C.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
D. 商标注册人实际地址与《商标注册簿》上记载的地址不一致,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的
解析:解析:注册商标侵犯在先著作权的,在先权利人可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A. 销售型
B. 分配型
C. 投资型
D. 运作型
E. 使用型
解析:解析:著作财产权有两种主要的收益方式:销售型(直接收益型)和使用型(间接收益型)。
A. 知识产权律师函的处理策略
B. 知识产权诉前风险评估
C. 采取知识产权“合纵连横”策略
D. 知识产权诉前查核政策
E. 主动进击对手
解析:解析:(1)知识产权律师函的处理策略。(2)知识产权诉前风险评估。(3)采取知识产权“合纵连横”策略。(4)主动进击对手。
A. 赵某未经许可,在其产品上擅自使用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
B. 赵某未经许可,在其产品上使用误导消费者的图案标志
C. 王某销售假冒地理标志产品
D. 王某将已经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用于产自本地区的产品上
解析:解析:此题考查的是涉及地理标志产品的侵权违法行为。涉及地理标志产品的侵权违法行为主要包括:①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行为;②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的行为;③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④将已经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用于并非产自本地区的产品上,即使已标明真实产地,或使用翻译名称,或伴有如“种”“型”“式”“类”“风格”等之类表述,仍然可能误导公众的行为;⑤销售假冒地理标志产品。
A. 主要指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B. 原则上,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C.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可以通过签订合同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
D.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只能归单位所有
解析:解析:职务发明是指单位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原则上,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于其单位。但是,职务发明还需分以下两种情形分别对待。①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可以通过签订合同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双方可以约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共有,只要达成一致均被法律认可。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只能归单位所有,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之间无权自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