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582.甲与乙均为丙研究所的工作人员,二人受丁公司委托利用业余时间合作研发了一种新型电池,各方未就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作出约定。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应属于()。
A
甲与乙
B
丙研究所
C
甲、乙和丙研究所
D
丁公司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
解析:
解析:委托发明是指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合作发明是指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委托发明和合作发明,其发明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规定是一致的:法律首先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各相关方可以自行约定委托发明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在当事各方未就此作出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再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定发明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并且统一采用“谁发明谁拥有”的规则,即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完成或者共同完成该发明成果的单位或者个人所有,而不是归出资的委托方所有。甲、乙在业余时间受丁委托完成的发明属于委托发明,委托发明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由完成者享有,即甲、乙享有专利申请权。
相关知识点:
合作研发专利申请权归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