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商标的竞争力
B、 商标的影响力
C、 商标的信誉度
D、 商标的知名度
答案:D
解析:解析:商标的知名度是指消费者对商标商品或服务的认知认可程度。
A、 商标的竞争力
B、 商标的影响力
C、 商标的信誉度
D、 商标的知名度
答案:D
解析:解析:商标的知名度是指消费者对商标商品或服务的认知认可程度。
A. 使用在先
B. 申请在先
C. 申请单一性
D. 注册保护
E. 诚实信用
解析:解析:《商标法》体现了以下五个基本原则:①自愿注册原则;②注册保护原则;③申请在先原则;④诚实信用原则;⑤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并举。使用在先原则属于申请在先原则的特例,其本身不能单独作为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
A. 博物馆为方便公众观看,将藏品数字化后在网上展示
B. 为编写九年义务制教材使用他人短小作品
C.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已发表的作品
D. 在课堂教学中少量复制他人作品
解析:解析: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少量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这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A. 删除《法内情》的行为没有侵犯王琪琪的发表权
B. 删除《法内情》的行为没有侵犯王琪琪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 添加字样的行为侵犯了王琪琪的署名权
D. 添加字样的行为侵犯了王琪琪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删除《法内情》的行为不会侵犯王琪琪的发表权,因为《法内情》已经公开发表,其发表权已一次性用尽,故A项正确。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删文的行为没有侵犯此权利,故B项正确。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在作者决定署名“小玉儿”而不署真名的情况下,擅自添加字样的行为侵犯了其署名权,故C项正确。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添加字样的行为,没有歪曲其作品,也没有破坏其作品的完整性,故D项错误。
A. 司法途径
B. 行政途径
C. 仲裁、司法、行政机关外的调解与协商及专家组裁决
D. 政府发放救济补助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侵犯专利权的救济与责任。rnrn专利侵权救济的途径包括:司法途径、行政途径、其他途径(仲裁、司法、行政机关外的调解与协商及专家组裁决)。rnrnABC说法符合题意,D说法为错误干扰项。
A. 向多国申请专利,不再需要逐一地向各个国家提交申请,只要向一个国际受理局提交申请即可获得国际申请日
B. 向国家受理局提交申请时,指定多个国家要求进行专利保护的,需要提交所有指定国家语言的译本
C. 由于只需要向一个受理局提交申请,因而需要的申请文件也只需一份
D. 向国家受理局提交申请时,按所有选定国的数量交纳所需要的申请费用
E. 获得该申请日,意味着该申请日将被视为在所有选定国的申请日
解析:解析:《专利合作条约》(以下简称为PCT)为申请人提供的最大优惠体现在国际专利申请的受理程序上,具体可概括为五个“一”。一个受理局,即向多国申请专利,不再需要逐一地向各个国家提交申请,只要向一个国际受理局提交申请即可获得国际申请日。一种语言,即向国家受理局提交申请时,尽管申请人可以指定多个国家要求进行专利保护,但此时不需要提交所有指定国家语言的译本。一份申请文件,即由于只需要向一个受理局提交申请,因而需要的申请文件也只需一份。一笔申请费,即由于只需要向一个受理局提交申请,因而需要的申请费也只需一份。最为重要的是一个国际申请日,获得该申请日,意味着该申请日将被视为在所有选定国的申请日。
A. 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
B. 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编写出版教科书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
C.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
D.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
E. 广播电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了适用法定许可的情形,其中包括: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例外的情况是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A. 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
B. 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的,应当缴纳延迟费
C. 办理续展注册的,应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D. 宽展期届满后,仍未申请续展的,由商标局注销该注册商标
E. 当事人不服商标局不予核准决定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解析:AB两项,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如果未能在此期间提出申请的,法律规定还另外给予了6个月的宽展期,即在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内,可以允许办理续展注册的申请手续,但需要缴纳延迟费。CDE三项,宽展期届满后,仍未申请续展的,由商标局注销该注册商标。办理续展注册,应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核准后发给申请人续展注册证明,并刊登公告。当事人不服商标局不予核准决定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 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
B. 专有性
C. 地域性
D. 时间性
E. 创新性
解析:解析: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民法物权的本质特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是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A. 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
B. 个别公众的一般注意力
C. 相关专家的特别注意力
D. 个别消费者的特别注意力
解析:解析:在判定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时,应当以包括消费者和经营者在内的相关公众的普通注意力为标准。这种注意力不是该领域相关专家所具有的注意力,也不是与一般消费者有别的粗心大意的消费者的注意力,而是以介于两者之间的大多数相关公众通常的、普通的注意力为标准,防止标准过于严格或过于宽泛。
A. 不予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决定
B. 不予注册决定
C. 撤销注册商标决定
D.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决定
解析:解析:商标授权确权案件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主要包括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商标注册、变更、转让、续展、补发注册证、注销、撤销、异议、复审、无效等程序中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及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停止受理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代理义务等行政决定不服的。行政复议机关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异议成立,商标局作出不予核准被异议商标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申请不予注册复审。商标注册人对撤销注册商标决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决定不服的,可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