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合理化
B、 集中化
C、 公平化
D、 均衡化
E、 高度化
答案:AE
解析:解析:旅游经济结构优化是指整个旅游经济结构的合理化和高度化:前者是指在现有经济技术基础上,旅游经济内部各种结构保持较强的互补性和协调性,进而有助于实现旅游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后者是指在旅游经济合理化基础上,充分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有效利用社会分工优势,不断提高旅游业的技术构成和旅游生产要素的综合利用率,促进旅游产出向高附加值方向发展,以有助于提高旅游经济综合效益。
A、 合理化
B、 集中化
C、 公平化
D、 均衡化
E、 高度化
答案:AE
解析:解析:旅游经济结构优化是指整个旅游经济结构的合理化和高度化:前者是指在现有经济技术基础上,旅游经济内部各种结构保持较强的互补性和协调性,进而有助于实现旅游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后者是指在旅游经济合理化基础上,充分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有效利用社会分工优势,不断提高旅游业的技术构成和旅游生产要素的综合利用率,促进旅游产出向高附加值方向发展,以有助于提高旅游经济综合效益。
A. 社会生产关系中区域财富占有和收入分配方面的差距
B.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差距
C. 人与人之间财富占有和收入分配方面的差距
D.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也出现了多样化、更高层次的要求
解析:解析:“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的表述中,发展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发展的不平衡主要体现在经济领域。从宏观上讲,主要体现在社会生产关系中区域财富占有和收入分配方面的差距上;从微观上讲,主要体现在人与人之间财富占有和收入分配方面的差距上。发展的不充分,则主要体现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发展的不充分上,体现在其相互之间关系的不充分不协调上。这种发展上的不平衡不充分,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A. 签证便利性
B. 航线多少
C. 航班班次
D. 接待设施
解析:解析:可进入性是一个旅游目的地构成的基本要素。可进入性包括:①有形的硬件要素,如各类交通工具、站点等设施;②无形的要素,如签证便利性、航线多少、航班班次等。
A. 领导品牌
B. 国家品牌
C. 区域品牌
D. 跟随品牌
E. 全球品牌
解析:解析:饭店品牌就是根植于顾客心中、具有独特品质和卓越影响力的饭店商标,即名牌的代名词。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饭店品牌可分为不同的类型。按品牌影响范围划分,饭店品牌可分为:①区域品牌;②国家品牌;③全球品牌。AD两项是按照品牌市场地位划分的。
A. 旅游中间商是帮助目的地企业在客源市场上销售旅游产品的中介机构
B. 旅游中间商对市场销售状况没有直接影响
C. 旅游中间商成为市场竞争的重要目标
D. 关注销售渠道种类的变化、增强销售渠道上的影响力是竞争中的重要目标
解析:解析:旅游中间商是帮助目的地企业在客源市场上销售旅游产品的中介机构,作为客源的组织者、提供者,旅游中间商自然成为市场竞争的重要目标。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和消费者消费方式不断变化的情况下,要关注旅游中间商经营业态的变化,关注专业销售网站的变动趋势,实力强大的旅游企业集团已自办网站直接和消费者进行实时互动和在线销售。总之,关注销售渠道种类的变化、增强销售渠道上的影响力是竞争中的重要目标。
A. 游客数量有限
B. 游客数量逐渐增加
C. 游客分布零散
D. 旅游景区和社会环境未因旅游而有所改变
E. 交通条件、当地设施得到极大改善
解析:解析:BE两项属于参与阶段的特点。
A. 使用功能
B. 档次
C. 经营风格
D. 面积
解析:解析:餐厅的空间按其使用功能,可分为:①顾客用餐空间;②公用空间;③服务空间等。餐厅空间设计必须注意比例恰当、布局合理、点面结合、错落有致。
A. 旅游中间商的影响
B. 企业信誉危机的影响
C. 债权债务的影响
D. 利率、汇率的影响
解析:解析:有些旅行社由于服务质量下降、违规经营、不履行旅游合同等原因,导致旅游者和旅游中间商对旅行社的不满,从而使旅行社在旅游市场上出现信誉危机,并引发了客源的大量流失,最终造成旅行社的收入大幅度下滑和旅行社的财务危机。
A. 充分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
B. 实现各地区的共同发展
C. 实现经济的总发展
D. 带动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
解析:解析:由于旅游资源分布的不均衡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因而各地区旅游业发展是不均衡的。旅游产业布局政策要解决不均衡中的协调发展问题,协调的标志是能够充分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
A. 1000
B. 500
C. 2500
D. 100
解析:解析:经济进货批量==500(千克)。
A. 自然景观保护区
B. 荒野游憩区
C. 生态保护区
D. 发展控制区
E. 史迹保护区
解析:解析:我国《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1999)指出,“当需要调节功能特征时,应进行功能分区。”同时《规范》中第4.1.2条在论及风景分类保护时提出,“风景保护的分类应包括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区、风景恢复区、风景游览区和发展控制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