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增值税
B、 消费税
C、 所得税
D、 车船税
答案:C
解析:解析:考查所得税的主要特点。rnrn所得税的特点包括:rnrn(1)税负相对比较公平。一般多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rnrn(2)所得税类以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属于单环节征收,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应税所得额不构成商品价格的追加,也不易转嫁,不会影响商品的相对价格。rnrn(3)税源可靠,收入具有弹性。所得税多数情况下采用累进税率,与流转税比较收入更富有弹性,所得税能够自动适应经济发展周期变化,发挥“内在稳定器”的作用。rnrnABD为干扰选项。
A、 增值税
B、 消费税
C、 所得税
D、 车船税
答案:C
解析:解析:考查所得税的主要特点。rnrn所得税的特点包括:rnrn(1)税负相对比较公平。一般多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rnrn(2)所得税类以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属于单环节征收,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应税所得额不构成商品价格的追加,也不易转嫁,不会影响商品的相对价格。rnrn(3)税源可靠,收入具有弹性。所得税多数情况下采用累进税率,与流转税比较收入更富有弹性,所得税能够自动适应经济发展周期变化,发挥“内在稳定器”的作用。rnrnABD为干扰选项。
A. 简单随机抽样
B. 整群抽样
C. 系统抽样
D. 分层抽样
解析:解析:分层抽样是先按照某种规则把总体分为不同的层,然后在不同的层内独立、随机的抽取样本,这样所得到的样本称为分层样本。如果每层中的抽样都是简单随机抽样,则称为分层随机抽样。金考典题库,是基于大数据的人工智能算法研发而成的考试题库,专注于根据不同考试的考点、考频、难度分布,提供考试真题解析、章节历年考点考题、考前强化试题、高频错题榜等。查看完整试题、答案解析等更多考试资料,尽在金考典考试网……
A. 支出法
B. 收入法
C. 生产法
D. 混合法
解析:解析:考查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方法。rnrn用支出法核算国内生产总值即是通过核算在一定时期内全部经济单位(居民、企业、政府、进出口部门),对最终产品的支出总量相加得出总支出来计量GDP的方法。rnrn收入法是指通过把参加生产过程的所有生产要素的所有者的收入相加来获得国内生产总值数据的一种计算方法。这些收入包括:劳动者的工资、资本所有者的利息、土地所有者的地租、企业利润等。B选项错误。rnrnCD为干扰选项。
A. 共同共有
B. 按份共有
C. 按需共有
D. 按劳共有
解析:解析:考查共有。rnrn我国《物权法》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基同共有,或约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rnrn财产共有的形态分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两种方式。CD为干扰选项。
A. 谨慎性
B. 相关性
C. 实质重于形式
D. 重要性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不应当仅仅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从经济实质上,如果企业拥有该资产的实际控制权,在会计核算上就将其视为企业的资产。
A. 土地所有权
B. 学校的教育设施
C. 被扣押的财产
D. 建设用地使用权
解析:解析:【知识点】抵押权的标的;rn《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了禁止抵押的财产:①土地所有权;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A. 产品质量抽查制度
B. 质量状况信息发布制度
C. 产品质量验收制度
D.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及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主要由下列内容构成:产品质量抽查制度、质量状况信息发布制度、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及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A. 低于50
B. 高于50
C. 等于50
D. 无法确定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均衡价格的变动。需求函数由Qd=400-5P变为Qd=600-5P,说明需求曲线向右移动,当供给曲线不动时,需求增加,价格上升,因此均衡价格升高,所以答案是高于50。
A. 统计调查
B. 科学实验
C. 观察
D. 测量
解析:解析:通过本题掌握统计调查的概念。在社会经济领域,统计调查是获得数据的主要方法,也是获得一手数据的重要方式。
A. 经乙方同意
B. 经丙方同意
C. 通知乙方
D. 公告
解析:解析: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A. 0.15
B. 0.25
C. 0.35
D. 不固定
解析:解析: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