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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9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N-1-000.08.049-2015《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对各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负直接责任。( )
2.1.18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IN-1-0000.08.049-2015《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各产业公司、区域公司每年12月15日前应制定下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将计划报送集团公司,并同时发送西安热工院。( )
2.1.17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IN-1-0000.08.049-2015《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各发电企业应成立以工程管理部门(新建项目)、生产管理部门(已投产发电企业)主任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 )
2.1.16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IN-1-0000.08.049-2015《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集团公司生产环保部负责新、扩建发电企业的设计审查、设备监造、安装调试以及试运行阶段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同时也负责已投产发电企业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
2.1.15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N-1-0000.08.049-2015《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第三级为发电企业。集团公司委托西安热工院有限公司对集团公司系统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监督管理技术支持服务。( )
2.1.14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IN-1-0000.08.049-2015《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集团公司、产业、区域子公司及所属发电企业应按照《电力工业技术监督管理规定》、DL/T1051、行业和集团公司技术监督标准开展技术监督工作,履行相应的技术监督职责。( )
2.1.1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IN-1-0000.08.049-2015《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产业、区域子公司、发电企业(含新、扩建项目)。各产业、区域子公司及所属发电企业,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
2.1.12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IN-1-0000.08.049-2015《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技术监督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超前预控、闭环管理"的原则,建立以质量为中心,以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为依据,以计量、检验、试验、监测为手段的技术监督管理体系,对发电布局规划、建设和生产实施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 )
2.1.1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IN-2-0000.08.001-2010《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评价办法(试行)》规定,确认小组根据检查记录对文件、控制点的符合率确定电厂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符合性级别,体系控制点的符合率高于95%;且体系文件的符合率高于90%,为"符合"。( )
2.1.10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N-2-0000.08.001-2010《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评价办法(试行)》规定,确认小组根据检查记录对文件、控制点的符合率确定电厂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符合性级别,其中体系控制点的符合率低于75%;或体系文件的符合率低于80%,为"不符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