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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6Q/HN-1-0000.08.050-2015《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实施导则(试行)》规定,基层企业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不一定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 )
2.1.105Q/HN-1-0000.08.050-2015《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实施导则(试行)》规定,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包括运行交接班、运行监视操作、设备巡回检查、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运行分析、运行优化、运行技术管理等主要内容。( )
2.1.104Q/HIN-1-0000.08.050-2015《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实施导则(试行)》规定,三制是指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制度。( )
2.1.103Q/HIN-1-0000.08.050-2015《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实施导则(试行)》规定,两票是指工作票和操作票。( )
2.1.102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监督预警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发电(供热)企业接到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后,应认真组织人员研究有关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整改计划中应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日期。( )
2.1.101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监督预警管理实施细则》要求,预警问题整改完成后,发电企业按照验收程序要求,无需向预警提出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可自行验收。( )
2.1.100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监督预警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发电(供热)企业要加强对各专业和班组技术监督预警识别与整改情况的跟踪、评价与考核,建立并落实技术监督网的责任制。( )
2.1.99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监督预警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对预警问题230整改后验收不合格时,一级预警由验收单位按原预警级别重新提出预警。( )
2.1.98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监督预警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对预警问题整改后验收不合格时,三级预警由验收单位提高到二级预警重新提出预警∶二级预警由验收单位提高到一级预警重新提出预警。( )
2.1.97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监督预警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二级、三级预警的整改计划应发送产业(区域)公司、西安热工院或技术监督服务单位,整改完成后由发电企业向西安热工院或技术监督服务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由西安热工院填写技术监督预警验收单,同时抄报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