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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28已安装完成的互感器若长期未带电运行(110kV及以上大于半年,35kV及以下一年以上),在投运前应按照DL/T393—2010《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进行例行试验。( )
2.1.427若互感器所在升压站短路电流超过互感器铭牌规定的动、热稳定电流值时,应及时改变变比或安排更换。( )
2.1.426测试电磁单元对地绝缘电阻,应注意内接避雷器对绝缘电阻的影响。采用电磁单元作为电源来测量电容分压器C1和C2的电容值和介质损耗因数,应按制造厂说明书规定进行,中压端子对地电压不超过2.5kV。测量C2时应防止补偿电抗器两端的限压元件损坏,对C2电容值大的产品应适当降低试验电压。( )
2.1.425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发生谐振后,应进行励磁特性试验并与初始值比较,其结果应无明显差异。严禁在发生长时间谐振后未经检查就将设备重新投入运行。( )
2.1.424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电磁单元阻尼器未接入时,可以投入运行。( )
2.1.423铁磁谐振产生异常响声及电压波动时,油浸式互感器膨胀器异常伸长顶起上盖时,可以继续运行。( )
2.1.422互感器出现如高压套管严重裂纹、破损,互感器有严重放电,本体或引线端子有严重过热,电流互感器末屏开路等,应立即停用。( )
2.1.421对运行中渗漏油的互感器,应根据情况限期处理,必要时进行油样分析,对于254含水量异常的互感器要加强监视或进行油处理。油浸式互感器严重漏油及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电容单元漏油的应立即停止运行。( )
2.1.420事故抢修的油浸式互感器,应保证绝缘试验前静置时间,其中110kV~220kV设备静置时间应大于24H,500(330)kV设备静置时间应大于36H。( )
2.1.419新投运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流互感器,1~2年内应取油样进行油色谱、微水分析,取样后检查油位应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对于明确要求不取油样的产品,确需取样或补油时应由生产厂家配合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