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510、根据《QHSE-SMG-13生产设施附近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16年12月),设施附近作业主管部门/单位应在作业结束后,将作业()资料一份送交档案馆,同时抄送给作业所属生产设施的主管生产部门/单位。
509、根据《QHSE-SMG-13生产设施附近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16年12月),生产设施负责人在得到重大气象、海况等变化信息时化信息时,应及时通知项目代表。若项目代表未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生产设施负责人有权通知项目代表()其作业,并通知陆地有关部门/单位。
508、根据《QHSE-SMG-13生产设施附近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16年12月),项目代表应()与生产设施负责人(或其授权人)进行联络,通报可能会影响到对方的作业,并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现场不能解决的,双方应及时向陆地所属业务主管部门/单位汇报。
507、根据《QHSE-SMG-13生产设施附近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16年12月),生产设施方应与设施附近作业方之间建立并保持畅通的()渠道。
506、根据《QHSE-SMG-13生产设施附近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16年12月),生产设施负责人要对施工单位进行生产设施和海管海缆情况事前交底,对是否同意作业设施按审查过的抛锚就位方案开展作业进行()确认。
505、根据《QHSE-SMG-13生产设施附近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16年12月),在生产设施周边作业设施的抛锚就位方案要经过生产主管部门/单位和生产设施现场的()审查,以确保不发生疏漏。
504、根据《QHSE-SMG-13生产设施附近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16年12月),在生产设施周边作业设施的()方案要经过生产主管部门/单位和生产设施现场的双重审查,以确保不发生疏漏。
503、根据《QHSE-SMG-13生产设施附近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16年12月),()确认生产设施附近作业施工方案和风险分析报告能否满足作业安全需求,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会同项目代表对施工方案和风险分析报告进行细化。
502、根据《QHSE-SMG-13生产设施附近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16年12月),为确认生产设施附近海域海管海缆实际情况,生产作业主管部门/单位在作业前应对生产设施周边海域进行()。
501、根据《QHSE-SMG-12 联合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16年7月),大型装备靠泊生产设施前,大型装备现场主要负责人应将抛锚就位方案向联合作业现场HSE管理小组交底汇报,以确保作业不发生疏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