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1、某中外合作A油田累计年产量90万吨,石油合同约定的阶梯分成率如下:累计年产量等于或少于50万吨,阶梯分成率为95%;累计年产量50以上至100万吨,阶梯分成率92%;累计年产量100以上至200万吨,阶梯分成率86%;累计年产量200以上至300万吨,阶梯分成率82%。如下表所示,
2、A油田当年累计余额油分成比例为32.5%,请问年度留成油是多少?
1、某中外合作A油田累计年产量90万吨,石油合同约定的阶梯分成率如下:累计年产量等于或少于50万吨,阶梯分成率为95%;累计年产量50以上至100万吨,阶梯分成率92%;累计年产量100以上至200万吨,阶梯分成率86%;累计年产量200以上至300万吨,阶梯分成率82%。如下表所示,
1、该油田分成率是多少?
15、自2019年1月1日起,将专员办负责征收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三峡电站水资源费、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核事故应急准备专项收入、工会经费,以及国家留成油收入、石油特别收益金划转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14、税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征收划转的非税收入,具体征收机关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按照便民、高效原则确定。
13、税务部门应当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将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并做好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等工作。对应申报未申报、申报不实、不按规定缴纳等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12、国家留成油随其合作油田生产的原油一起销售,实现变现折价,每月结束后30日内申报,并作为专项收入上缴中央财政。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
11、每个油田每个日历年的分成油应等于该日历年的余额油乘以分成率( ),即分成油=余额油×X。
10、余额油分为留成油和分成油两部分。留成油成为开发企业投资收入,分成油作为国家收入。
9、税务部门征收留成油收入,因税务部门误收、缴费人误缴以及汇算清缴需要退库的,由财政部授权税务部门办理退库事宜;因收入减免等政策性原因需要退库的,按照财政部有关退库管理规定办理。
8、国家留成油收入,是指石油企业应上缴的国家留成油随合作油田生产的原油对外销售实现的变价款收入,属于中央财政非税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