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推荐题库-试题通 AI智能整理导入题库-试题通
×
首页 题库中心 非税收入知识题库 题目详情
C985B48E7FD00001196B517012602E90
非税收入知识题库
2,534
判断题

13.现有排污单位将无偿取得的排污权进行转让、抵押的,无须按照规定征收标准补缴转让、抵押排污权的使用费。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

解析:财税[2015]61号第十五条:现有排污单位将无偿取得的排污权进行转让、抵押的,应当按照规定征收标准补缴转让、抵押排污权的使用费。
非税收入知识题库

扫码进入小程序
随时随地练习

相关题目

单选题

9、自2019年1月1日起,石油特别收益金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申报模式由集团汇总改为属地缴纳,9个环节简并为一个环节。

单选题

8、计算石油特别收益金时,原油吨桶比按石油开采企业实际执行或挂靠油种的吨桶比计算;美元兑换人民币汇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当月每日公布的中间价按月平均计算。

单选题

7、税务部门征收非税收入,因税务部门误收、缴费人误缴以及汇算清缴需要退库的,由财政部授权税务部门办理退库事宜;因收入减免等政策性原因需要退库的,按照财政部有关退库管理规定办理。

单选题

6、对合作油田的各方企业应缴纳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在申报缴纳时应分别列示。在规定期限内由于申报环节或缴款环节延误须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由有石油勘探和开采许可证的一方企业承担。

单选题

5.石油特别收益金以人民币缴纳。()

单选题

4.中外合作油田的合作各方企业,应以合作各方按期确定的分成价格为依据计算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石油特别收益金作为合作企业联合账簿中合作各方的相关成本费用进行回收。()

单选题

3.合资合作企业应当缴纳的石油特别收益金,由合资合作的各方中拥有石油勘探和开采许可证的一方企业统一向征收机关申报。()

单选题

2、对中外合作油田按规定上缴国家的石油增值税、矿区使用费、国家留成油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

单选题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领域和所辖海域开采的石油,无论其是否在中国境内销售,均应按规定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

单选题

10、税务部门征收非税收入,因()需要退库的,由财政部授权税务部门办理退库事宜;

关闭登录弹窗
专为自学备考人员打造
勾选图标
自助导入本地题库
勾选图标
多种刷题考试模式
勾选图标
本地离线答题搜题
勾选图标
扫码考试方便快捷
勾选图标
海量试题每日更新
波浪装饰图
欢迎登录试题通
可以使用以下方式扫码登陆
APP图标
使用APP登录
微信图标
使用微信登录
试题通小程序二维码
联系电话:
400-660-3606
试题通企业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