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
解析:《辽宁省农村信用社2021年度信贷管理政策》二基础管理措施-(三)实施贷款期限管理-个人住房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其他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答案:A
解析:《辽宁省农村信用社2021年度信贷管理政策》二基础管理措施-(三)实施贷款期限管理-个人住房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其他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解析:《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管理办法(修订)》第三章 贷款抵押担保第五节 抵押物登记与保险 第一百零三条 (四)以企业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设定浮动抵押的,为抵押人住所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A. 农户身份号码
B. 居住地址
C. 联系方式
D. 合作期限
E. 经营规模
解析: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公司+农户”
保证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第四章 对“公司”的调查、审查与保证额度核定第十四条 办理“公司+农户”贷款业务的,首先应由公司向所在地农信机构提出申请,经办机构除应要求公司按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相关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还应要求公司提供以下资料:
1.拟担保的农户名单。名单应包含农户身份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合作期限、经营规模等信息;
2.拟申请的为农户提供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及有效期限;
3.与农户签订的合作合同,以及农副产品收购合同等相关协议,如公司与合作农户均单独签订协议,协议数量较多,可提供协议样本;
4.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解析: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办法第五章贷款流程第十七条核保核押。核保核押必须双人操作、双人签字、双人移交相关凭证和资料。
解析:《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修订)》 第三十八条 实行信贷业务主办机构制度。除(银)社团贷款或因原办理业务的法人机构业务开展不全,无法满足借款人新的融资需求外,原则上同一借款人不得在两家(含)以上法人机构办理信贷业务,也不得在同一家法人机构的多个基层机构办理信贷业务。确需在同一家法人机构的两个(含)以上机构办理业务的,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解析:《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管理办法(修订)》第三章 贷款抵押担保第五节 抵押物登记与保险 第一百零三条 (一)以船舶抵押的,为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
A. 3-6个月
B. 6-10个月
C. 10-12个月
D. 12-18个月
解析: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公司+农户”
保证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第三章 借款用途及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 第十一条贷款期限按照农生产经营周期,由公司、农户及贷款经办机构共同合理确定,原则上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周转性、临时性资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一般种养业贷款期限控制在12-18个月以内,同时不得超过农户与公司签订的合作期限。
解析:《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管理办法(修订)》第三章 贷款抵押担保第五十九条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A. 1%
B. 3%
C. 10%
D. 15%
解析: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四章 关联交易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0%。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质权第二节 权利质权第四百四十二条 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A. 是否发放贷款
B. 贷款方式
C. 金额
D. 期限
E. 利率
F. 还款方式
解析:《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第三章 审查与审批
第十九条 总行(联社)最高签批人或有权签批人(包括被转授权的签批岗、审查岗、审查复核岗)根据调查、审查、贷审会审议情况,最终作出是否贷款及贷款方式、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的决策,签署明确意见。最高签批人可按照信贷制度要求的限额转授权给总行(联社)的签批岗、审查岗、审查复核岗,不得将权限转授基层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