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积极合作类
B、合作类
C、维持类
D、退出类
E、支持类
答案:ABCD
解析: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管理办法(修订)
第五条 明确融资性担保公司分类标准。综合考量融资性担保公司性质、信用风险特征、合作业务风险状况、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将融资性担保公司分为以下四类:
(一)积极合作类融资性担保公司:
(二)合作类融资性担保公司:
(三)维持类融资性担保公司:
(四)退出类融资性担保公司:
A、积极合作类
B、合作类
C、维持类
D、退出类
E、支持类
答案:ABCD
解析: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管理办法(修订)
第五条 明确融资性担保公司分类标准。综合考量融资性担保公司性质、信用风险特征、合作业务风险状况、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将融资性担保公司分为以下四类:
(一)积极合作类融资性担保公司:
(二)合作类融资性担保公司:
(三)维持类融资性担保公司:
(四)退出类融资性担保公司:
A. 授信业务授权管理
B. 客户准入
C. 退出管理
D. 资产管理
解析:《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个人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个人客户信用评级是对个人客户信用状况的评价确认,是授信业务授权管理、客户准入和退出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授信审批决策、授信定价等的重要参考因素。
解析:涉农操作系统
A. 1
B. 2
C. 3
D. 4
解析:涉农操作系统
A. 农户身份号码
B. 居住地址
C. 联系方式
D. 合作期限
E. 经营规模
解析: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公司+农户”
保证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第四章 对“公司”的调查、审查与保证额度核定第十四条 办理“公司+农户”贷款业务的,首先应由公司向所在地农信机构提出申请,经办机构除应要求公司按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相关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还应要求公司提供以下资料:
1.拟担保的农户名单。名单应包含农户身份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合作期限、经营规模等信息;
2.拟申请的为农户提供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及有效期限;
3.与农户签订的合作合同,以及农副产品收购合同等相关协议,如公司与合作农户均单独签订协议,协议数量较多,可提供协议样本;
4.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A. 按照基准利率上浮200%计算利息
B. 按照基准利率上浮100%计算利息
C. 按照基准利率计算利息
D. 没有利息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A. 2
B. 3
C. 4
D. 5
解析:《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修订)》 第二十一条 林权抵押贷款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林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A. 违规重组
B. 风险增加
C. 无效重组
D. 风险减少
解析: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贷款重组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 期限及利率 第十条 确定贷款重组期限要考虑借款人综合还贷能力、借款人其他主要债务的构成及到期时间、抵(质)押物(权)价值及变现能力、保证人的代偿能力等因素,防止重组期内贷款风险加大。
A. 30
B. 60
C. 90
D. 120
解析:辽宁省农村信用社金信商E贷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 贷后管理,第十四条 贷款逾期或欠息90天以内未还款,授信中止,借款人还清逾期本金及欠息后,系统恢复授信。
A. 合作社及其成员用于本合作社生产经营的其他贷款
B. 大、中型农业机具购置贷款
C. 种苗、化肥、农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
D. 合作社统一采购、配送成员需要的种苗、农用物资等农业投入贷款
解析: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管理办法(修订)
第七条 合作社及其成员贷款的用途包括:
(一)种苗、化肥、农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
(二)大、中型农业机具购置贷款;
(三)合作社统一采购、配送成员需要的种苗、农用物资等农业投入贷款;
(四)合作社统一收购、销售成员农产品时的流动资金贷款;
(五)合作社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造产品分级仓储场所、购买各类包装和加工设施、购置冷藏保鲜设施和运输设备等贷款;
(六)合作社及其成员用于本合作社生产经营的其他贷款。
A. 以上
B. 以下
C. 以内
D. 以外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九条 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