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中规定,出质人合并、分立或债权债务发生变更时,贷款人将不再拥有单位定期存单所代表的质权。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中规定,贷款人不按规定及时向存款行退回单位定期存单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给存款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中规定,存款行不按本规定对质物进行确认或贷款行接受未经确认的单位定期存单质押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的罚款,并责令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中规定,用于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在质押期间,单位定期存单毁损的,贷款人应持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贷款期满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借款人提前偿还所担保的贷款的,贷款人应当及时将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退还存款行。存款行收到退回的单位定期存单后,应将开户证实书退还贷款人并由贷款人退还借款人。
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风险管理能力,按照互联网贷款的区域、行业、品种等,确定单户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上限。对期限超过一年的上述贷款,至少每年对该笔贷款对应的授信进行重新评估和审批。
互联网贷款,是指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及开展风险评估,并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贷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操作,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发放低风险质押贷款的,贷款人无需确定借款人真实身份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4号)中规定,质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存款行可受理存款人提出的挂失申请。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4号)中规定,质押存单存期内按正常存款利率计息。存本取息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时,可正常取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