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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折返保洁人员对捡拾到的遗失物品必须交本车厢列车员处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车站保洁人员在作业中发现遗失物品时,应及时交车站客运值班员。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列车向车站移交的遗失物品中有鲜活、容易变质和腐败的物品或食品等时,车站可以拒绝签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列车工作人员发现或接到其他旅客交来的遗失物品后,应及时交受理点工作人员(动车组列车应交列车长)。
《上海铁路局动车组列车给水、卸污安全卡控措施》(上铁客〔2017〕2号)规定,给水(卸污)作业人员发现列车注水口(卸污口)堵塞、箱盖无法打开等故障时,应立即向站台客运值班(客运)员报告,接报后站台客运值班(客运)员应立即通知该次列车列车长,由列车长通知该次列车随车机械师进行检查修复。
《上海铁路局动车组列车给水、卸污安全卡控措施》(上铁客〔2017〕2号)规定,发生外掀式注水口(卸污口)无法关闭,随车机械师修复故障后,应向列车长反馈。
《上海铁路局动车组列车给水、卸污安全卡控措施》(上铁客〔2017〕2号)规定,动车组列车终到入库前需办理给水(卸污)作业的,列车到站停稳后,车站站台客运值班员应通过对讲机通知机械师,列车需进行给水(卸污)作业。
《上海铁路局动车组列车给水、卸污安全卡控措施》(上铁客〔2017〕2号)规定,动车组列车给水(卸污)作业应严格按照路局公布的给水(卸污)方案执行;遇方案临时调整时,应由路局调度所另行通知。
《上海铁路局客运服务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7〕51号)中规定:旅客投诉的事实内容属实,经站段调查处理后,旅客予以撤诉的,集团公司不再对责任单位进行问题认定。
《上海铁路局客运服务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7〕51号)中规定:责任造成旅客10 人以上,不足50 人的漏乘、误乘、误降、坐过站构成服务质量严重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