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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在恶劣天气下,动车组列车因餐食和饮用水不足,需要补充时,列车长应向滞留地所在客运调度报告,由滞留地所在客运调度指定车站为动车组列车补充餐食和饮用水。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旅客发生食物中毒时,列车长对情况严重的迅速联系客调或前方站,请求120救护。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列车发生大面积旅客食物中毒事件时,列车长要组织专人做好旅客身份信息收集等工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动车组列车故障旅客区间换乘时,因动车组列车临时更换车底,导致个别高等级席位旅客调整至低等级席位时,由列车长编制客运记录,到站后退还票价差额。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动车组列车故障旅客区间换乘时,组织换乘的车门至少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引导,并根据线路两侧自然地形及人员走行条件,组织旅客有序换乘,重点做好列车两端的卡控,防止旅客从两端进入区间线路。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动车组发生火灾或爆炸时,旅客全部疏散到车下后,列车长应向集团公司客调报告,并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组织旅客在安全地带等待救援或通过逃生通道向地面疏散。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动车组发生火灾或爆炸时,随车机械师在接到车厢火灾或爆炸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空调系统排除烟气,并在着火或爆炸车厢旅客疏散完毕后,立即关闭车厢防火隔断门(或风档门),防止火势蔓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动车组发生火灾、爆炸疏散旅客时,在接触网未停电、采取接地措施前,列车乘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电气化区段作业和人身安全有关规定,并向旅客做好宣传。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动车组发生火灾、爆炸疏散旅客时,停车后列车乘务员按分工应迅速做好防护措施,组织旅客下车,并引导至安全地带,应指派专人负责防护。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动车组发生火灾、爆炸疏散旅客时,严禁在未做好防护情况下,擅自打开车门让旅客下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