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238、高大模板工程搭设的构造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支撑系统立柱接长必须搭接;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
237、对于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其高度与宽度相比大于两倍的独立支撑系统,应加设保证整体稳定的构造措施。
236、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优先选用技术成熟的定型化、工具式支撑体系。
235、施工单位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
234、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33、搭设跨度6m(含6m)以上~10m(不含10m)以下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32、搭设高度3m(含3m)以上~5m(不含5m)以下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3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报告结论分三种: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230、不需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229、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